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6
引用:
作者eccctw
緩起訴吧

意思就是說 檢方起訴前 就和解了 (沒有前科)

但起訴後 再和解只能付罰金而已(不用被關 有前科)


假設
如果我今天去搶銀行,事後跟銀行和解成功

如果今天我殺了人,事後跟家屬和解成功

這樣也行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此文章於 2012-04-03 04:05 PM 被 supermaxfight 編輯.
舊 2012-04-03, 04:03 P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permaxfight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31
引用:
作者POOLL
以後會演變成外拍就是叫外賣的一種方式

八大行業


早就有

一堆色***師拍照只是順便
 
舊 2012-04-03, 04:11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ys070離線中  
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假設
如果我今天去搶銀行,事後跟銀行和解成功

如果今天我殺了人,事後跟家屬和解成功

這樣也行

應該是民事的和解...
舊 2012-04-03, 04:13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uym0001離線中  
Doubla A
*停權中*
 
Doubla 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一對一外拍

沒有鬼才怪
舊 2012-04-03, 04:16 P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oubla A離線中  
cesarlin
Advance Member
 
cesarl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假設
如果我今天去搶銀行,事後跟銀行和解成功

如果今天我殺了人,事後跟家屬和解成功

這樣也行


這裡說的應該是民事和解,刑事哪來的和解啊,至於民事如果和解的話,通常刑事就會輕判,或是檢察官求刑就不會求那麼重。
舊 2012-04-03, 04:17 P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esarlin離線中  
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2-04-03, 04:35 P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柏(第四)離線中  
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Doubla A
一對一外拍

沒有鬼才怪


都可以裸體共浴了, 再告對方性侵, 鬼才相信

是嫌外拍費不夠吧..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2-04-03, 04:52 P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滄桑悠無愁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6
引用:
作者滄桑悠無愁
都可以裸體共浴了, 再告對方性侵, 鬼才相信

是嫌外拍費不夠吧..

也有可能是技術上的問題造成女方不爽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12-04-03, 05:05 P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permaxfight離線中  
eccctw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8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299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假設
如果我今天去搶銀行,事後跟銀行和解成功

如果今天我殺了人,事後跟家屬和解成功

這樣也行


陳女等4人遭檢方依加重強盜罪起訴,合議庭審理認為,陳女等人坦承犯行,並和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改依恐嚇取財罪判刑陳女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其餘3人判7個月,緩刑4年。全案可上訴

該案以 非告訴乃論 改成 告訴乃論罪,所以可以 緩刑

搶銀行 殺人 不可能改成 告訴乃論罪
舊 2012-04-03, 05:13 P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ccctw離線中  
hufun
Major Member
 
hufu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61
現在師範大學的排名早就被拋到後面了
沒人要唸
一堆阿里不達的人都考進去了
舊 2012-04-03, 05:22 P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ufun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03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