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newfir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前幾天,就感覺到路上車禍突然變好多
(去年某段日子也是有這種現象出現)
而且才跟同事說這陣子會有很多車禍
怎麼這幾天出現都是這種好嚴重的
雖然這樣講有點怪力亂神,不過還是去求個平安
     
      
舊 2012-03-13, 12:10 A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ewfire離線中  
a9607
Master Member
 
a960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57
引用:
作者小建
--------------------------------------------------------------

又是汽車駕駛酒駕釀禍!!

政府到底要讓無辜的機車騎士被酒駕撞死多少人才要正視這個問題? 機車騎士們好好地、規矩地在道路上騎車,都還得受到這些不定時炸彈的威脅... 交通部跟警政署,你們到底還要縱容這些酒駕的駕駛們害死多少機車騎士才甘心?!



不管是汽車還是機車酒駕就是不對,該嚴加取締…


可是為什麼一件「酒駕肇事」又被你說成了「交通部跟警政署縱容這些酒駕的駕駛們害死機車騎士」???





 
舊 2012-03-13, 12:29 A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9607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5
請支持酒駕肇事唯一死刑
酒駕未肇事,一律以殺人未遂法辦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此文章於 2012-03-13 12:52 AM 被 supermaxfight 編輯.
舊 2012-03-13, 12:51 A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permaxfight離線中  
波控
Senior Member
 
波控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051
我們偉大的立偉官員!

一定會讓酒駕的,繼續在路上碰碰運氣!
__________________
連署 囤房稅 https://reurl.cc/NjzeYn 民國68年房價證據
舊 2012-03-13, 01:02 A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波控離線中  
地海巫師
*停權中*
 
地海巫師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小建
交通部跟警政署,你們到底還要縱容這些酒駕的駕駛們害死多少機車騎士才甘心?!


這句話有3個陳述
我覺得我們可以討論:

1. 是交通部跟警政署的責任. 還是其他部門的責任?
2. 交通部跟警政署有無縱容? 或是其他部門有無縱容?
3. 酒駕的駕駛是否以害死機車騎士為大宗? 是否只欲彰顯機車騎士之弱勢

1和2我不懂
但是3. 我想應該不是都害到機車騎士吧?

不過小建是機車黨的. 想凸顯機車騎士之不利地位是合情合理
但是凸顯太超過又是反效果

就好像我們去質問[植物人基金會]為何不幫助孤兒?
或是去質問[孤兒院]為何不收容植物人?
這樣問很沒道理

但是孤兒院若說[天底下只有孤兒最需要幫助. 這個社會只要幫助孤兒就可以]...這句話又太超過

所以身為發言人. 尺度拿捏很重要

此文章於 2012-03-13 01:24 AM 被 地海巫師 編輯.
舊 2012-03-13, 01:15 A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地海巫師離線中  
knm
Junior Member
 
kn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702
引用:
作者地海巫師
這句話有3個陳述
我覺得我們可以討論:

1. 是交通部跟警政署的責任. 還是其他部門的責任?
2. 交通部跟警政署有無縱容? 或是其他部門有無縱容?
3. 酒駕的駕駛是否以害死機車騎士為大宗? 是否只欲彰顯機車騎士之弱勢

1和2我不懂
但是3. 我想應該不是都害到機車騎士吧?

不過小建是機車黨的. 想凸顯機車騎士之不利地位是合情合理
但是凸顯太超過又是反效果

就好像我們去質問[植物人基金會]為何不幫助孤兒?
或是去質問[孤兒院]為何不收容植物人?
這樣問很沒道理

但是孤兒院若說[天底下只有孤兒最需要幫助. 這個社會只要幫助孤兒就可以]...這句話又太超過

所以身為發言人. 尺度拿捏很重要

應該這樣講
汽車酒價受害最深的是機車或腳踏車
再來是行人或汽車
機車腳踏車皮包鐵在路上和汽車並行
一撞下去後果慘重
__________________
電 車 男
舊 2012-03-13, 02:03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nm離線中  
菊次郎
Major Member
 
菊次郎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木馬的故鄉
文章: 183
早就該引進鞭刑了
不然抓到關一關或是賠錢對某些人還是不痛不癢的
以後就算開身分證他們也是照開不誤
舊 2012-03-13, 02:23 A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菊次郎離線中  
BLUE KEY
Major Member
 
BLUE KE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40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請支持酒駕肇事唯一死刑
酒駕未肇事,一律以殺人未遂法辦

+1 酒駕真的很該死
舊 2012-03-13, 02:43 A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LUE KEY離線中  
lu2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為什麼到現在還不課酒品健康捐?
而且應該再加課酒品"安全"捐
安全捐收入用做酒駕被害人補償
政府再向酒駕肇事者代位求償
這樣才能改善被害人常常什麼都拿不到的窘境
__________________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舊 2012-03-13, 03:19 A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u2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44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