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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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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直行汽機車看成是移動中的火車就好了. 沒人應該會期待火車即時煞住吧. 這才是絕對路權的觀念.
不過蠻多次再等直行機車通過時, 後面的車輛都不耐煩的按喇叭, 繞過我的車去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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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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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覆議,小弟也覺得這是條惡法,只會讓直行車更加肆無忌憚橫衝直撞,反正真的撞了刑責也較輕,而轉彎車就要等更久,從而造成交通賭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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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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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95年前的法, 才是惡法!! 因為那等於是塑造一種情況:誰開車比較兇狠、誰車比較不怕撞,誰就可以硬切中線取得優先權。 結果造成每個開車的都比狠比快,變成一個不懂得禮讓的交通叢林;而且更可悲的是... 車道上相對弱勢的車種(如摩托車)越沒路權,因為撞不贏其他所有車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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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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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書 ? 你自己加的嗎 ? 超速是另外一個違規 , 在事故中也要附上部份比例的肇責 . 但是跟直行車的路權一點關係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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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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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的車禍發生在我身上
那個設計很糟糕的大度路 汽機車分離道 到了華碩慈濟那個路口,很多汽車要右轉 就這樣我撞上了... 撞到該車的右後門 路人說錯在我 因為車已完成轉彎 我該停下待該車離去方可逕行 請問路人之詞是對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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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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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些人就是喜歡自行添加法規原本沒有規範的東西, 建議直接無視. 引用:
路人之詞才是錯的!! 汽車該禮讓直行的機車(二輪汽車)先走才對. ![]() 此文章於 2012-02-13 05:13 PM 被 小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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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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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實情況要看現場 , 或者你要畫圖才知道 . 簡單來說 , 如果你們"同向在同一車道"發生碰撞 , 通常後車要負責任 . 如果你們是不同車道發生碰撞 , 直行車就享有絕對的路權 ! 不管他轉了 幾分之幾或者完成了沒有 . 有些快車道不能左右轉 , 你看看你在哪個路段 ?! 此文章於 2012-02-13 05:16 P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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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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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路人是警察嗎..., 你騎的直線是禁行機車嗎? 完成轉彎是指"通過路口", 之所以會被撞上就是因為在路口. 反正這種事就是先叫警察, call保險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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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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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直行時不曾被紅燈右轉車嚇過嗎? 超堵爛的, 換個角度想你就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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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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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度路採汽機車分離 所以到了路口很多車要右轉進華碩那頭 很爛的設計 當下就報警了 因為吵架無益 我人鎖骨輕度移位 機車 車殼小破損 該車後車門那片整片凹了... 那路人很熱心 要幫該汽車佐證 .... 此文章於 2012-02-13 05:19 PM 被 JustinL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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