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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松山
文章: 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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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研究過蘋果退款的方式嗎
Android Market退款是直接點一下就退款 很多遊戲不用七天就不會想用了,蘋果迷應該可以更深刻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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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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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論法
消保法規定就是如此 行政機關只能依法辦事 所以就算GOOGLE提訴願 也是被駁回 GOOGLE具指標性 如果對GOOGLE開特例 那對遵守七天鑑賞期的廠商不是很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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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松山
文章: 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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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oid Market的15分鐘也太短了點
有的要下載資料好幾百MB的15分都還沒下完,怎麼退 之前還有買完,一直不能下載,等下載完已經超過15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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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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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就是Google在對抗消保法而已,把焦點模糊在政府在對抗Google,
只會讓許多搞不清楚狀況的人,跟著google在那裡亂罵而已。 再簡單說,台灣人要放棄消保法所保障的消費權力,只為了讓Google在台灣 賣他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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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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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懂為什麼郵購就該有七天鑑賞期
消費者下決定購買前就應該自行評估好花錢買他的必要性 退貨的方式留給廠商和市場競爭去自然形成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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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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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論事吧
貼這種文對你的人格只會有減分效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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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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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郵購的許多消費糾紛中,就有圖片和實物有差異的情形,所以最後才產生了 所謂退貨期的規定,這樣才不會為了一堆消費糾紛浪費了許多不必要的社會成本, 這種規定,雖然看似只是保護消費者,但實際上商家也是有好處的,因為七日過 後,消費如果對於商品不滿意的話,這時法律就不再只是優先保護消費者而已,所 以也間接的減少商家不必要的官司糾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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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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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好是跟著Google 亂罵 你們這些人才是在模糊焦點,老愛提哀鳳怎樣,微軟怎樣...等你也是開發商/作者 時最好也會講這句話 此文章於 2012-02-04 02:30 PM 被 lawligh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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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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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011年5月中旬發生"在議會進行中玩噗浪聊天"那種事情,隔一個月接著就發出"七天鑑賞期"這種事情, 讓人不禁懷疑,因為是為了建立功績,而堅持自己的"理念"。 你覺得這兩件事情沒有關係,我覺得有! 你對我的人格減分....i don't care.... ![]() 此文章於 2012-02-04 02:29 PM 被 ast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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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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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難怪對這條款那麼反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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