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weirock
*停權中*
 
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solosbye
一開始不欺負人不就什麼事情都沒有了
說到底不管在哪哩,原加害者的父母都是那個鳥樣


同感...
     
      
舊 2012-01-11, 08:36 A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eirock離線中  
凌渡宇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180
只要不闖紅燈
不管闖紅燈是死刑 鞭刑 宮刑
都不用怕
 
舊 2012-01-11, 09:41 A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凌渡宇離線中  
電子庫房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68
引用:
作者十年練劍
轉貼:

竹聯幫幫主之子, 黃金寶在美出獄難

【世界日報╱記者楊青洛杉磯報導】 2010.11.08 08:43 pm

2000年5月25日,洛杉磯初夏的陽光已開始讓人感覺有點燥熱。
12天前剛剛慶祝15歲生日的黃金寶,還沉浸在生日祝福和接到大批禮物的興奮當中。午後放學不久就接到朋友求援,說在羅蘭岡一家麥當勞與人發生衝突,希望他馬上前往支援。

根據警方...


這在台灣很快就放出來了吧…………還好發生在美國………..自己強出頭…….能怪誰呢?
舊 2012-01-11, 10:54 A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電子庫房離線中  
魚骨頭
Junior Member
 
魚骨頭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03
引用:
作者ZhiHao_Chung
美國很恐佈 只有十四歲的在學小孩就懂得持刀殺人了
無論最後判决如果 都不免令人擔心這國的青少年道德,教育有問題


換個方式說

A沒事去打B的頭幹嗎

這叫活該吧

今天換做我有這勇氣

早就桶下去
__________________
良興卡號:13214833
舊 2012-01-11, 11:09 A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魚骨頭離線中  
iDemon.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15
引用:
作者ZhiHao_Chung
美國很恐佈 只有十四歲的在學小孩就懂得持刀殺人了
無論最後判决如果 都不免令人擔心這國的青少年道德,教育有問題



沒有問題、當無人可以救助的時候
還不允許自己救自己嗎

如果教育是讓小孩變成完全不懂反抗的人
我寧可不要
舊 2012-01-11, 11:24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Demon.2離線中  
隨風飄泊的豬
*停權中*
 
隨風飄泊的豬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3
引用:
作者ZhiHao_Chung
美國很恐佈 只有十四歲的在學小孩就懂得持刀殺人了
無論最後判决如果 都不免令人擔心這國的青少年道德,教育有問題


在生死面前無所謂道德
舊 2012-01-11, 11:37 A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隨風飄泊的豬離線中  
厝漢
Major Member
 
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K8939
這樣不算防衛過當嗎?
在台灣這樣會不會被判有罪?



就是因為 這個 爛法條,讓一些人渣欺負人 被反擊後,還可以互告傷害。

我是覺的判的好,敢欺負人就要有被人殺掉的覺悟。看那些人渣還敢不敢。

我倒覺的 殺的好~~~~~~~

如果 台灣 也這樣的話,那人渣 肯定少超多

引用:
作者十年練劍
轉貼:

竹聯幫幫主之子, 黃金寶在美出獄難

【世界日報╱記者楊青洛杉磯報導】 2010.11.08 08:43 pm

2000年5月25日,洛杉磯初夏的陽光已開始讓人感覺有點燥熱。
12天前剛剛慶祝15歲生日的黃金寶,還沉浸在生日祝福和接到大批禮物的興奮當中。午後放學不久就接到朋友求援,說在羅蘭岡一家麥當勞與人發生衝突,希望他馬上前往支援。

黃金寶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帶著自己衣櫥中珍藏的兩把槍,那是不久前剛從亞凱迪亞(Acadia)一個同是台灣來的「大朋友」那裡得來的「禮物」,平常只能躲在家中偷偷把玩,這次能為幫助朋友派上用場,少年黃金寶說不出地興奮。

朋友群架 提槍趕去相助
火速達到餐廳時,一群華裔、越裔和西語裔青少年已是一片混戰,有人拿刀、有人揮拳,有人抄起椅子,有的已嚇得趴在地上。血氣方剛的黃金寶見狀,朝天就開了幾槍。槍聲落處,大批警察已趕到現場。

根據警方...



最好 關一輩子 都不要放出來 ,在秋嘛。有槍了不起!!!!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此文章於 2012-01-11 12:41 PM 被 厝漢 編輯.
舊 2012-01-11, 12:33 P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厝漢離線中  
s9538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89
引用:
作者Pablochu
如果受霸凌者能逃跑,卻選擇持刀和霸凌者對抗,應該負防衛過當致人於死的刑責。


持武器對抗是保護自己不受傷害的方式之一,這樣也要負刑責?

應該是如果罷凌者逃跑,受罷凌者持刀追殺,要負防衛過當致人於死的刑責。
這樣才合理
當然,法律是不講道理的
舊 2012-01-11, 12:46 P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953812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s953812
持武器對抗是保護自己不受傷害的方式之一,這樣也要負刑責?

應該是如果罷凌者逃跑,受罷凌者持刀追殺,要負防衛過當致人於死的刑責。
這樣才合理
當然,法律是不講道理的

這種事要看情況,不能一概而論吧。

當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又無法逃避的時候,當然可以使用一切有效手段拼命反抗,如果只是口角或是鬥毆,能夠脫離現場的話,把對方幹掉似乎是沒有必要的。

美國的那個法案通過後也是引起了一陣爭議的樣子。
舊 2012-01-11, 01:03 P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rasil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41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