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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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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點都不困難阿,公營銀行就是這樣,平常都沒再刷或是都刷小額,突然刷了後就打來問你是否確定要消費,如果是太扯的還不準你刷,連 US$0.99 的都被打來問過,還問刷了多少錢啥用途 有些銀行只有一次刷了三萬被打來確認外,不然從來沒打來過 銀行其實只要看到有人欠卡債,每月都只繳最低金額,越滾越多時就應該進入確認程序,不該貪圖要賺利息,最後還不出來再跑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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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關閉簽名檔 此文章於 2011-12-31 01:56 PM 被 dmwc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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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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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存款利率10%左右的時候,信用卡延遲繳款利率20%左右
現在存款利率1%左右,信用卡延遲繳款利率還是在15%~19.9%左右 我覺得這利率實在太高了∼ 銀行高收益也相對要有冒著還不出卡債的高風險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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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金銀寶庫
文章: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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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紅字部分才是銀行真正的面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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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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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一開始我也不是很能接受~ 不過細看後~借款人本身就是有債務的狀況~ 這種情況下~銀行本身就要考慮借款人是否有「能力」還款... 如果銀行本身沒去考慮~ 這種情況還不出來就是還不出來~ 銀行自己要自食惡果~ 引用:
你得到它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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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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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一下完整的新聞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813585.shtml 江姓男子與妻子生下雙胞胎遲緩兒,為就近照料,九年來當過司機、保全、清潔隊員, 因為龐大醫療費及生活開支,以卡養債積欠一百多萬元; 但銀行團認為他有奢侈消費行為,要他還錢。 江姓男子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向法院聲請免責,台北地院昨天裁准他不用清償, 積欠銀行的債務一筆勾銷。這是法院受理卡債案件,首宗裁定欠債人免責的案例。 承審法官趙子榮指出,江姓男子年收入廿五萬元,要撫養兩個遲緩兒、患病妻子及肢障母親, 收入根本不足以支付基本開銷;江姓男子到出版社買兒子的書、到超市買生活用品, 消費不超過數千元,次數很少,不應算奢侈浪費。 江姓男子在妻子生下雙胞胎兒子後,因兒子發展遲緩,他開始刷信用卡支付醫療及購買生活用品。 期間他失業,再用現金卡借錢,繳還信用卡的債務,惡性循環、以債養債, 債務累計達一百多萬元。 透過法扶的協助,江姓男子向法院聲請清算程序獲准。 原本江姓男子應將名下財產拿出來變現,由法院分配給債權銀行; 但法院調查江姓男子無力支付清算費用,名下也沒財產,終止清算程序。 江姓男子改提抗告,聲請免責。 債權銀行團反駁指出,依照消債條例,債務人只要有一筆浪費的行為,就不能免責; 江姓男子既然沒有錢,還到超市和出版社買東西,顯然是浪費。 江姓男子積欠信用卡債務,再以現金卡提錢,是存有「花了再說」的心態。 法官從經濟學層面探討,認為債務人是否有奢侈浪費的行為, 應從資訊是否對稱和消費動機去考量。 審查江姓男子的消費明細,大都是到超�**坁咿峊X版社買兒童教材, 幾百元到二千元,次數不多,消費內容也不是什麼「買一送一」或星巴克咖啡之類的, 動機僅是為了生活及孩子教養,不算是奢侈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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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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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本事還錢就不要花錢
有多少錢做多少事,而不是過度膨脹自己的信用 = 這會造成相關業務限縮或者限制 造成正常使用者,不便 例如,白金卡額度只有一萬,鈦合金卡額度不到三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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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震怒市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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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誰要辦信用卡 ![]() 這年頭額度太少不只消費者會嫌,銀行也不肯推 因為刷得太少銀行也賺不到循環利率 這也是為什麼銀行的信用卡額度一張比一張大,卡友優惠也越來越多需要使用循環利率才能享受的癥結點 有時候看一看信用卡的****...會發現辦普卡而且不使用循環利率的消費者根本不被當人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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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一起度過的日子,我不會忘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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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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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是單純利息?還是包含本金?
如果只是利息,那我覺得這判決是種正義 但如果連本金都不用還,那這判決實在很難讓人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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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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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新聞也是想到這個 免除利息個人就贊成 本金這個跟人借的還是得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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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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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蠻同意閣下的看法... 另一方面, 銀行是營利單位, 其實不能要他們做慈善事業; 就算他們徵信不徹底, 也不能說欠債就不用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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