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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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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騎車上路 自尋死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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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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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你要不要去路上把騎車的撞死 幫他們一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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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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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像是超車後為了表達不滿,要急刹嚇嚇和警告那台汽車
結果距離沒算好,被A到失去平衡......不巧被輾過去 1好+3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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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難賺,郤花的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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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1 您的住址: 馬勒戈壁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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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網路上這種事件的發言表現得太高興 會被人攻擊的 那2個字只是偽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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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風格很直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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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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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影片我前前後後拉回去看了約20次 那台機車往左撇過去要超車前 好像距離沒算好 有先擦到右側的箱型車 所以超過去後失去平衡沒控制好撞分隔島 然後人往右摔 那台汽車往右閃過機車 結果在右邊輾人=.= 基本上 應該是紅色的尾燈 可以改成藍色 這應傢伙應該也不是什麼好料 仔細看看版上的言論 可以發現很有趣的現像 常聽有人說 黨主席不能代表1500萬機車族 他只能代表他自己 奇怪了 像這種不是啥好料的 卻全都要算給機車黨 這明顯雙重標準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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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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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字 , 找死
然後自己找死還要害到別人的責任問題.... 這種算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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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SEAWATER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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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汽車倒楣+1,為汽車駕駛默哀一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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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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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常看有人質疑小健對於機車族代表性不足 換個角度來說如果交通法規因小健的推動有了變更 那這個法規變更是全台機車騎士一體適用 這個說法應該能面對那些質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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