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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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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大概只看標題 , 沒看內容就回覆了吧 引用:
我認同你說的 .. 而就算目前還沒開放全民取締 , 至少交通警察也該嚴格取締任何違規行為 . 就我在桃園所看到的現象 , 警察只抓闖紅燈跟機車未兩段式左轉及禁行機車 , 其餘的 違規項目則幾乎不見到取締 ! 此文章於 2011-12-07 11:15 A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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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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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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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標題.....感覺這不是該給不給路權的問題,而是根本就該判死刑了不是嗎??
不管是機車、汽車還是腳踏車,甚至是行人都應該尊重別人「行」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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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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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全面取締違規行為
例如像那種紅燈還喜歡一直擠到前面的 抓一抓吧 或是亂開霧燈改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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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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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之前都騎機車很少步行 現在都會從火車站步行去補習班 走到十字路口的時候 發現現在機車紅燈都停在斑馬線上 我騎車的時候還不會白目到停在斑馬線上 好不容易穿過車陣 還會遇到綠燈要右轉的汽機車 遇到10台差不多有8、9台是不會減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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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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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給警察獎金抽成無上限,而且開不同種類越多的加成越多
半年後相信不想遵守的也會乖乖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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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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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就有開放全民取締 只是要當義工 沒錢拿 桃園中壢我都有違規停車被拖吊的紀錄 後來發現 最好的機車大鎖是鎖腳踏車的鐵鍊 綁在電線杆上 其他的機車都被拖吊走了 我的沒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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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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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沒遇過不禮讓行人、逆向超車、闖紅燈、轉彎不打方向燈的汽車...
還是那句老話,不是車種問題,一直都是 "駕駛人" 的問題。 所以開放歸開放,交通宣導、證照考核、執法是另外的事。 此文章於 2011-12-07 08:35 PM 被 n_akem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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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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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防呆不防蠢,一些以為開遠燈比較亮的阿呆不說,還有一些改的特別亮角度沒調好又溢光 嚴重的傢伙比比皆是,排氣定檢順便驗一下燈光、音量,不合格去監理站複檢刁一刁我會 雙手讚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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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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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按你的講法誰該有路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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