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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o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78
引用:
作者Freejack
家妹名下有一台轎車,不過是當初家姐慫恿利用家妹的名字買下,給家姐當時的第二任丈夫來使用。

隔沒多久家姐再次離婚,而車子仍然是第二任丈夫在使用,但是牌照稅燃料稅等都是車主需要處理,使用者通通耍無賴不繳。

有去找到他本人,也擺明著一附人肉鹹鹹,又嗆流氓,也拿出當初蓋有我姐有私刻我爸的印章的切結書之類,說同意他使用該車輛等等的。表明他不會去處理這些費用。所以我爸目前也不知道繳了幾年了的費用。

為什麼我爸會去繳這些錢?主要有兩個原因,當時家姐跟第二任已有一個小孩,且也知道家姐目前在外的租屋處。我爸為了這兩點,自然很幹的把這些錢繳掉。

車輛報失竊?在報廢?有辦法處理嗎?


整理一下:
車在妹妹名下
買車的錢姊姊出的
同意姊夫使用的切結書上是爸爸的印章

所以

把車過戶給姊姊,妹妹解套
姊姊自首偽造文書,爸爸解套
姊姊跟姊夫把車要回來,處理完畢。
     
      
__________________
###
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
舊 2011-11-27, 06:01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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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or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各地政府機關皆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不過我個人感覺...法條雖有背,但邏輯沒有很清楚。
至少會知道一些不太親民的法條...可以去參考看看。
 
舊 2011-11-27, 06:12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_akemi離線中  
hugobossxzy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偽造私文書是非告訴乃論
如果要證明這一點的話
勢必會傷害到姊姊

而基本上稅金都是由車主負擔
就算沒有那張切結書
國稅局一樣會找上車主

你們現在只能去請求返還車輛
不還的話就必須去告侵占
證明說那台車子現在不是妹妹在使用
避免掉"日後"的麻煩

否則如果那台車撞死人
警察可能還會找上妹妹
那時候就不是錢的問題而已

存證信函怎麼寫
沒辦法在網路上教你
直接去問義務律師最快

為什麼大家都要上來問網友
不去問律師呢??
有些義務律師很正喔!!

在這裡除了批評法官以外
在法律的問題上
很少會有什麼幫助的

找不到地址的話
這篇可以參考一下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rticle_id=67848

此文章於 2011-11-27 06:39 PM 被 hugobossxzy 編輯.
舊 2011-11-27, 06:31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ugobossxzy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Freejack
對方手上有當初蓋有我姐有私刻我爸的印章的切結書之類的書面證明。

要告侵占似乎也沒有效力..


那切結書沒有多大用處,不需要煩惱它。


存證信函請律師寫要花錢,但是比較有效果,畢竟不會寫而亂寫的話,並不會產生法律上的作用,也只是白花錢而已。

對方地址當然要知道,否則叫郵局送到哪?郵局只負責遞送,可不幫忙查址的。
舊 2011-11-27, 06:33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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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Freejack
Junior Member
 
Freeja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913
小弟非常感謝各位大大的熱心回答。
關於買車的錢這點小弟沒有辦法很確定是由誰出的(很有可能是使用者,就是家姐的第二任丈夫他們自己出錢買)
由於車主是家妹,但是卻從沒使用過。車子一直是家姐的第二任丈夫在使用。
小弟的主要訴求是希望車子的名字不要是家裡的人,這樣即可。
家姐已經和第二任丈夫離婚近兩年。
主要原因前面已有網友提過,萬一發生事故,就很難處理。
看來還是必須找義務律師來幫忙協助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妥當。
感謝大家,如有相關後續再來回報。
舊 2011-11-27, 07:47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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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jack離線中  
甘禮良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631
引用:
作者bbgun
可到監理站直接註銷車籍


註銷算是最簡單的
可是車牌是要繳回的,你又不能報遺失
這車牌你要去拔我看可能也還沒這麼簡單
只能走民事了
舊 2011-11-27, 08:06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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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禮良離線中  
sd640801
*停權中*
 
sd6408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偽造文書,未必喔

印章持有人同意授印
當庭作證,持印人口述同意授印

=

授權書,授權者
發存證信函,要求他還車
車子不還,先告她侵占,但是存證信函這部分不能少


對方如果聰明的話,會還車

不夠聰明的會分兩種
當初偽造文書,但是只要當事人當庭口述親自授印,自然就沒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除非爸爸出賣女兒

不夠聰明的,不理會存證信函
那就侵占,法院見
傳喚印章持有人是否有授權授印

=

存證信函

網路就可以找到一堆類似的範例

=
舊 2011-11-27, 08:08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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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離線中  
ikei1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82
引用:
作者惡蟲
那切結書沒有多大用處,不需要煩惱它。


存證信函請律師寫要花錢,但是比較有效果,畢竟不會寫而亂寫的話,並不會產生法律上的作用,也只是白花錢而已。

對方地址當然要知道,否則叫郵局送到哪?郵局只負責遞送,可不幫忙查址的。


存證信函給誰寫都是一樣沒有法律上效力的
舊 2011-11-27, 08:14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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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kei10離線中  
咕咕鳥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引用:
作者ikei10
存證信函給誰寫都是一樣沒有法律上效力的


存證信函是證據效力....a告訴b..你要還車或辦過戶了....
照本例..b當然不還,也不辦過戶......

接下來就是訴訟了...
如果不訴訟...那存證信函還真是個屁...

b拿出當初的切結書...說a"過去"同意b使用
a拿出存證信函...說a"現在"不同意b繼續使用...

法官會想問...
那有其它約定,契約嗎?b有付租金嗎?...沒.....
那車子到底是誰的...b付錢還是a....還是c?
總之...a就得還車..(至少得車籍過戶)

沒有存證信函...a怎麼打官司?
也可以啦...烙cdef去當證人也行....
不過..訴狀要寫更多東西...告起來會更麻煩....

偷自己名下的車牌去註銷...還是有犯法的可能.....
不要用這種模糊地帶的法律問題去考法官.....

原本不是很麻煩的法律問題..不要搞的更複雜
舊 2011-11-27, 08:45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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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法律問題請教

知道是誰開走 對方住哪 都好處理
剩下只是法律問題?

之前新聞有報 比較迷糊的車主 老年人

車隨便借給阿貓阿狗
對方不還車 只留個手機

那就麻煩了 罰單變成車主的女兒在繳的..............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1-11-27, 10:28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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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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