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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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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整理一下: 車在妹妹名下 買車的錢姊姊出的 同意姊夫使用的切結書上是爸爸的印章 所以 把車過戶給姊姊,妹妹解套 姊姊自首偽造文書,爸爸解套 姊姊跟姊夫把車要回來,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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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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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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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府機關皆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不過我個人感覺...法條雖有背,但邏輯沒有很清楚。 至少會知道一些不太親民的法條...可以去參考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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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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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私文書是非告訴乃論
如果要證明這一點的話 勢必會傷害到姊姊 而基本上稅金都是由車主負擔 就算沒有那張切結書 國稅局一樣會找上車主 你們現在只能去請求返還車輛 不還的話就必須去告侵占 證明說那台車子現在不是妹妹在使用 避免掉"日後"的麻煩 否則如果那台車撞死人 警察可能還會找上妹妹 那時候就不是錢的問題而已 存證信函怎麼寫 沒辦法在網路上教你 直接去問義務律師最快 為什麼大家都要上來問網友 不去問律師呢?? 有些義務律師很正喔!! 在這裡除了批評法官以外 在法律的問題上 很少會有什麼幫助的 找不到地址的話 這篇可以參考一下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rticle_id=67848 此文章於 2011-11-27 06:39 PM 被 hugobossxz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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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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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切結書沒有多大用處,不需要煩惱它。 存證信函請律師寫要花錢,但是比較有效果,畢竟不會寫而亂寫的話,並不會產生法律上的作用,也只是白花錢而已。 對方地址當然要知道,否則叫郵局送到哪?郵局只負責遞送,可不幫忙查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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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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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非常感謝各位大大的熱心回答。
關於買車的錢這點小弟沒有辦法很確定是由誰出的(很有可能是使用者,就是家姐的第二任丈夫他們自己出錢買) 由於車主是家妹,但是卻從沒使用過。車子一直是家姐的第二任丈夫在使用。 小弟的主要訴求是希望車子的名字不要是家裡的人,這樣即可。 家姐已經和第二任丈夫離婚近兩年。 主要原因前面已有網友提過,萬一發生事故,就很難處理。 看來還是必須找義務律師來幫忙協助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妥當。 感謝大家,如有相關後續再來回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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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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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註銷算是最簡單的 可是車牌是要繳回的,你又不能報遺失 這車牌你要去拔我看可能也還沒這麼簡單 只能走民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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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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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文書,未必喔
印章持有人同意授印 當庭作證,持印人口述同意授印 = 授權書,授權者 發存證信函,要求他還車 車子不還,先告她侵占,但是存證信函這部分不能少 對方如果聰明的話,會還車 不夠聰明的會分兩種 當初偽造文書,但是只要當事人當庭口述親自授印,自然就沒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除非爸爸出賣女兒 不夠聰明的,不理會存證信函 那就侵占,法院見 傳喚印章持有人是否有授權授印 = 存證信函 網路就可以找到一堆類似的範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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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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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存證信函給誰寫都是一樣沒有法律上效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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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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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存證信函是證據效力....a告訴b..你要還車或辦過戶了.... 照本例..b當然不還,也不辦過戶...... 接下來就是訴訟了... 如果不訴訟...那存證信函還真是個屁... b拿出當初的切結書...說a"過去"同意b使用 a拿出存證信函...說a"現在"不同意b繼續使用... 法官會想問... 那有其它約定,契約嗎?b有付租金嗎?...沒..... 那車子到底是誰的...b付錢還是a....還是c? 總之...a就得還車..(至少得車籍過戶) 沒有存證信函...a怎麼打官司? 也可以啦...烙cdef去當證人也行.... 不過..訴狀要寫更多東西...告起來會更麻煩.... 偷自己名下的車牌去註銷...還是有犯法的可能..... 不要用這種模糊地帶的法律問題去考法官..... 原本不是很麻煩的法律問題..不要搞的更複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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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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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請教
知道是誰開走 對方住哪 都好處理
剩下只是法律問題? 之前新聞有報 比較迷糊的車主 老年人 車隨便借給阿貓阿狗 對方不還車 只留個手機 那就麻煩了 罰單變成車主的女兒在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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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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