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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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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會忍痛捨棄這塊地才有鬼,反正威脅利誘統統來的話,最後一定會低價賣出,如果沒有賣出,地主就虧大了。
此文章於 2011-09-11 06:40 PM 被 lyu00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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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綠島
文章: 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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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房子燒了....哭哭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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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士:看來我不應該來。 紫霞:現在才知道太晚了, 武士:留下點回憶行不行? 紫霞:我不要回憶,要的話留下你的人。 武士:這樣只是得到我的肉體,並不能得到我的靈魂,我已經有愛人了,我們不會有結果,你讓我走吧。 紫霞:好,我讓你走,不過臨走前你要親我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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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Nutopia
文章: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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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這樣還好,就怕不知那天又有一把火事件發生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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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我家小花口中
文章: 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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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個問題.看你們這些窮酸阿宅對$$$與房地產的敏感度如何?
![]() "如果你們是該地地主.你們心中的價錢會是多少?" (價錢必須讓建商不至放棄但自己又能保有最大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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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找到媽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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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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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阿宅, 但也是一個老實人. 直接跟建商說我看上哪裡的住宅, 以物易物 更老實呢, 就35換35, 如果能商量呢, 那就舉幾個案讓建商自己看看, 然後討論. 以目前來說, 我其實會要25坪+現金, 因為不喜歡住太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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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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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燒了建�**椄O在阿,水泥房子怎麼燒還是水泥,水泥建築要燒到不能住很困難 而且就算不能住拆掉,屋主還是可以重蓋不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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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關閉簽名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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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非想非非想處天
文章: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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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那建商起度爛不買了,豪宅照蓋!
地主那35坪要都更也難,就算自己出錢自建也蓋不高、不大, 在一旁高大豪宅的壓迫感下也賣不了好價,最後5億剩1億! 雙輸的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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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月球隔壁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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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國太蔡董、薪光吳董、遠熊趙董:這問題輪得到妳來問嗎?你算什麼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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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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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直接把社區的大型垃圾桶設置在那35坪旁邊就好了.. 到時候欲哭無淚. 別說我狠, 這世道很多事情都能做, 能到時候怪建商規劃很陰嗎? 恐怕不行. 因為缺一角的彈丸之地, 請說說看要做其它什麼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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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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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說對了 看那土地那棟房子也只是在角落,可有可無 等建商蓋起來那小角落的房子也不值錢了 反正吃�**椄O地主,說不定還會搞到地主賤賣給建商 從這件事可看出,堅持是要看狀況,不是自己在那邊鬧脾氣別人就得照單全收 此文章於 2011-09-11 07:30 PM 被 盜鐵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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