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Eav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95
新的藥越來越多,得愛滋也不見得會死,下星期死跟十年後死要選哪樣?
這是很痛苦的決定,可是有時真的由不得人。器官不是菜市場買得到的,
也不是有錢就可以有優先權。
     
      
舊 2011-09-04, 11:57 P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v離線中  
Windforce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4
引用:
作者palmdeve
每個人都說不要不要(看BMC貼的討論串)
等到發生在自己身上~搞不好跪著求咧

我真的不會要
不想變成下面這樣,時間到了就該走了


http://www.macaubbs.com/forum/viewthread.php?tid=124135


http://pinkloveforum.com/thread-244504-1-1.html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1-09-05, 12:07 A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indforce離線中  
xx123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4
1. 討論愛滋器官捐贈合法化 = 應該

2. 若1是官拿來模糊錯誤的工具 = 不應該

1 + 2 = 應不應該 . 被玩爛了 ....

好官不會在這個時間點上丟這種議題出來
舊 2011-09-05, 12:16 A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xx123離線中  
g930j019
Regular Member
 
g930j019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人人都打狗的城市
文章: 74
這時再把日劇"仁醫"拿出來看
我覺得劇中南方仁一度認為回到過去,救了人會改變歷史
而陷入該不該救人
但咲就認為醫生的職責是要救人,並且延續病人的生命
今天等待受捐贈器官的病人,萬一差的就是這個捐贈者的器官
若等不到也還是會見耶穌去的
不過前提是愛滋病患要捐贈器官的對象當然也是要是愛滋病患
不然沒人會想要痛苦地活下去吧
__________________
最愛Ayumi Hamasaki

舊 2011-09-05, 12:28 A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930j019離線中  
weirock
*停權中*
 
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喔喔
增加感染源~這個主意不錯~


不建議這樣做啊~
舊 2011-09-05, 12:30 A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eirock離線中  
surn
*停權中*
 
sur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GB
文章: 52
幫這次事件找脫罪理由~
舊 2011-09-05, 12:42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rn離線中  
拉菲爾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亞維人類帝國
文章: 178
不是 很贊成..... 因為 "器官移植" 跟"愛滋病" 治療有所矛盾

器官移植後大部分的病人都需要服用 免疫抑制劑
而 愛滋病 則需要維持病人免疫力

所以.... 就算移植成功 還是有漫長的路要走 !!!
__________________
群星啊...
汝請傾聽生命短暫的眷屬之願吧..
吾等之願..
即是看護降臨在汝中心之將來...
舊 2011-09-05, 12:51 A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拉菲爾離線中  
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現在有法律的管制下都還出錯

以後會不會更是常常發生錯誤的移植?
舊 2011-09-05, 01:12 A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aotommy離線中  
g875005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
衛生署和台大:這是"歷史共業",不是我們的錯,
快"除罪化".
舊 2011-09-05, 01:15 A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875005離線中  
20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22
引用:
作者chaotommy
現在有法律的管制下都還出錯

以後會不會更是常常發生錯誤的移植?


但是法條如果通過, 以後遇到錯誤的移植時, 面對法律時責任就少了....因為HIV器官移植是合法的, 誤植就變成只是未經同意的一般醫療疏失.

而現在HIV器官移植是被禁止的, 誤植就不是一般醫療疏失這幾個字能解釋或蒙混... 面對法律責任時, 要全背..

現時:誤植, 醫院>千萬個不該.

修法:誤植, 醫院>這個原本就可以用, 既然弄進去了, 你就將就著用吧!

此文章於 2011-09-05 01:28 AM 被 2012 編輯.
舊 2011-09-05, 01:22 A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2012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49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