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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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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請問又要怎麼選法官? 難道是選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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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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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庭不是給你伸張正義的地方啦 最主要是怎樣做到公正! 這也是一堆人不相信司法的原因 照台灣什麼都學國外又只學半套 陪審團制度要是沒弄的好 也是會害慘很多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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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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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其中之一 --------------------------------------- http://big5.china.com.cn/chinese/zh...xsb/1247614.htm 美國聯邦法官主要由任命産生,從法官候選人到成為正式法官的這一過程中,要經歷各種程式的嚴格檢驗和審查,其政治見解、工作業績甚至個人生活諸多方面的資訊都大白于公眾,這是法官走馬上任前上的第一課。通過這一課,只有那些具備深厚的專業素養、良好的品質人格以及相當豐富的實踐經驗的人才有可能獲得法官身份。同時,為了保證聯邦法官的業務素質,並使法官跟進時代和法律的發展,美國國會還于1967年設立了一個以研究、培訓為主要職能的聯邦司法中心。聯邦司法中心以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為首,由司法會議遴選的6位法官加上美國法院行政管理局局長組成。該中心為法官們提供各種教育培訓項目,這些項目涉及某些法律專題、審判藝術和案件管理。新上任的法官都要參加一個入門性的培訓課程。中心還定期邀請法官參加培訓,集中在新通過的法律、判例法的新發展和一些專門的審判技巧上。中心還制定了一些專題培訓計劃,經常與法學院合作聯合,集中深入地探討某些法律問題。除了現場的研討和討論外,中心還製作各種錄影帶、磁帶、手冊和其他出版物以幫助法官們更好履行自己的職責。 簡單說不能一考上就是當法官,而是要一層層上去才行 德國也是這樣,要當上法官是一層層上去,而且要花上好幾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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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you walk eternally through the shadow realms, standing against evil where all others falter. May your thirst for retribution never quench, may the blood on your sword never dry, And may we never need you again. 此文章於 2011-08-27 10:20 AM 被 Lug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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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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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意思不是這樣 我的意思是說,任何再好的制度,如果在其中的人有問題,制度仍然是制度而已 我不是說你講的制度不好,而是我認為,樓主提的問題,不是只有法官任命這個層面而已,也不是甚麼法沒設立或是執行的問題等等 我們在這邊講講是可以,大家相互交流一下資訊是很好 但我希望大家是有一個認知,這個問題的複雜性,只會變成你支持A我支持B後戰一下最後這篇就沉下去的結果 我是覺得,每個人都有道理,但也都有問題,重點在於對這個議題的是否關心,這可能才是最重要的 不過想想,我這樣寫有講等於沒講,當嘴砲就好了 ![]() 此文章於 2011-08-27 10:33 AM 被 BMC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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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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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特別法庭,專門審判法官[瀆職]或是[業務過失]。抓幾個法官去監牢進修一下
,免得法官無法無天。 這個特別法庭的法官則可由監察院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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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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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很大部分是中國人傳統『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爛觀念的餘毒!
造成很多需要社會歷練&廣博視野的人才適合擔任的職位,全都一律以考試成績高低來決定... 最後變成:會背書得高分的考試機器人,掌握了國家高層決策位置與資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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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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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回到古時候希臘時代, 全民公審, 投瓦片來決定要不要驅逐這個人.
不過這個叫做群眾暴力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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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您的住址: 超級高雄賽亞人III
文章: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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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想知道,難道沒有記者想去把那三個法官所有的資料全部人肉一遍嗎?這三個人沒問題才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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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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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讓媽祖廟的廟公當司法院院長好了 混最大 也最懂處理"社會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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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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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天害理的合法惡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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