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0
|
死刑!?
昱伸負責人賴俊傑:我18歲就調製起雲劑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357770.shtml 東窗事發後,他似乎不在意,因為他知道現行的食品衛生管理法刑責很輕,還向檢警和衛生官員辯稱「東南亞的東西更毒,國內的飲料,我也喝」。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
引用:
沒錯,是"重判"五萬元交保! 然後放這些人回去公司名字改一改,繼續賺錢來打官司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30號番地
文章: 194
|
引用:
又是個想當然爾的腦補了 ![]() 拿"张玉军"去餵狗就會跳出一堆新聞 毒奶案被判死刑的兩個早在2009年11月24日就執行完畢了 老共執行死刑是有名的 還會報出來嚇唬(?)人民 沒電視敢追? 真好笑 ![]()
__________________
移開一根木 我就在這裡 搬開一顆石 就能找到我 我不在石與木所構的建築裡 而在你們的心裡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79
|
引用:
幾十年前或許能~現在應該難包庇了吧 判死的沒死~應該在牢裡的趴趴走 應該很快就被爆出來 那邊的人沒那麼容易摸頭了 說一套做一套殺傷力更大 我不認為阿共高層腦袋不靈光~連這種事的嚴重性都不知道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358558.shtml
至於衛生署是否將DEHP列入食品常規檢驗項目中,食品衛生管理局的態度卻顯得有所保留。蔡淑貞指出,這次應該只是個案,是否將DEHP列入常規抽驗項目,必須考慮檢驗經費及能力,必須審慎處理,只能說「不排除」未來會將DEHP納入抽驗項目。 連我們的官方都想輕輕放下了.. 看來應該是"不怎麼嚴重"所以還需要考慮, 搞不好事後再走個後門一下, 然後不了了之,以後繼續賣,反正消費者也沒能力去驗。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
營業人統一編號 34733524
負責人姓名 賴俊傑 營業人名稱 昱伸香料有限公司 營業(稅籍)登記地址 新北市 中和區 永和路177巷16號1樓𠎠𠎠 資本額(千元) 500 組織種類 有限公司( 2 ) 設立日期 074/06/15 登記營業項目 其他化學原料批發( 462199 ) 阿娘偉 民國74年賣到現在哦 此文章於 2011-05-25 08:35 PM 被 藍色&憂鬱 編輯.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99
|
引用:
你可以試試看阿 大陸犯法 沒靠山 沒後台 連吃都沒得吃 要吃飯 請用人民幣買 大陸非常黑阿 出來老二會不會少一顆都不知道...
__________________
![]() 拍了10幾年,去年才知道是0至0... 悔恨當時沒大砲 不然連毛都給他拍的一清二楚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0
|
引用:
阿共的判決是做樣子。。。。。。維族在關塔納摩覺得是天堂的說。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
引用:
有關係就沒關係,特別是官員,該閃的一定閃的掉 但企業家和樣板就該死,誰叫阿共認為他們賺的都是人民的血汗錢 中國一向是人制,所以小王現在對ECFA也是很感冒 ![]() 至於新聞 ![]() 此文章於 2011-05-25 10:09 PM 被 willism 編輯.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
呆丸法律很奈思的...
換個人頭開幾家新公司 , 又再大賺黑心財...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