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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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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趁年輕的時候多打拼一點 難道樣等老了以後再領救濟金嗎
2人都有工作的話 做收入跟支出計劃表 大額度 不管是誰都要雙方同意才可以 小額度的話 在零用金限額內的話 就隨便 看到很多人都在 女王 女王的在叫 覺得非常不自在 女權提升 男權就要低下嗎 真是夠了 男女有別 本來就是要互補跟尊重對方 而不是遷就某一方而已 至於 想當女王的人 等老了以後當巫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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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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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多少女王是男人捧出來的,但是你真的認為真正掌權的不是男性嗎? 那只是討好老婆的手段,別真的以為男人真的都會乖乖聽"女王"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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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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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次算你幸運,下次就沒這麼好運了.... 小弟之前幫前女友代償的卡債/學貸,她當初也是說會還我.... 還到現在....連根鳥毛也沒看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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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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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結婚不會節稅 只會繳出更多的稅 除非女方沒收入 但是女方沒收入只會比繳稅給國家還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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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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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尤其最後一句話, 有讚可以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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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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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會 你有沒有考慮當不婚教的顧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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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拉、歐拉、歐拉... 你已經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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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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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而且女王可以不止一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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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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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幹嘛不去要回來 ![]() 避不見面還有法院可以去逛逛阿 錢比什麼都重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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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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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杯具∼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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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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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知道你會不會跟我一樣 我本來大學畢業當完兵就想跟女友結婚 一起打拚 過平淡的生活 從大學就一直交往的女朋友要求我要有一台車子,一棟房子,月薪五萬或公務員 才要跟我結婚 後來我都達到了以上的目標 還做得更好 可後來她說我們可以結婚時 我發現她跟我距離越來越遠 為了達到她的要求 我的學識跟能力早就跟和她交往時 不是同一個層次 話題也聊不上 她完全搭不上我說的話 還是停留在名牌跟明星 最後只能分手做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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