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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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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量 保全收集 你的證據
上法院很麻煩,但不見得你會輸 今天會這樣子該死的原因是 我們國家的 勞委會 跟死人一樣 完全不把法 修的令那些無良非法 公司害怕 導致它們寧願拿錢找律師,也不把錢吐出來改善和給員工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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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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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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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學洋華那群離職員工 烙人包圍公司抗議 堵住大門 讓他們連事都做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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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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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事實.也收集了證據
那你應該求前公司快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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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入手 Nikkor-N Auto 28mm F2 AI改 Leica 50mm f/1.0 NOCTILUX-M 莫名其妙入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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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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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給你看的
未必是叫你拼命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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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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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曾經去勞工局協調過勞資糾紛 去協調之前,公司負責人(我不想稱那種人為老闆)也是跟我囉唆一堆法律責任的東西 後來他心不甘情不願地把錢吐還給我的時候,又威脅要用競業禁止條款來告我 我都很想跟他說,快去告 只是已經決定不做了,就懶得去跟他囉唆 其實這種公司負責人再多走幾次勞工局也都是一樣死性不改 可是不去爭取自己權益的話,只會讓這種人的氣燄更加囂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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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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