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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天母
文章: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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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藝人的代言分為兩種,一種只是產品基於****形象或是模特兒的需求找來藝人拍****,
這樣的關係只能算是****合約。 但如果藝人有現身說法,提到自己的體驗等...這樣才會算的上是代言。 兩者在合約內容跟酬勞上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所以我想往後要負責任的應該是後者以代言人身分出現的藝人吧。 但一些瘦身或是豐胸產品就會說,因每個人體質不同,藝人吃了或用了一定有效, 但平民百姓因為體質不合所以效果不顯著,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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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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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正常阿
只能偷偷做不能大聲說的公開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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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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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酬幾十幾百萬找你代言 那你代不代?
鄉民對甚麼都高標準...特別是對女人對藝人對高高在上的人... 整天冷言冷語 批評這批評那 看人笑話 抓人把柄 不屑這不屑那 有沒有想過自己有沒有那條件? 當你真有那地位在那位置時又會怎作? 我自問沒辦法做不到...我只是凡人 不是聖人 此文章於 2011-05-06 11:24 PM 被 renemilkte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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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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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社會都是混口飯吃
藝人想拿錢不負責任 這個很正常吧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有時候覺得很多人都是口是心非 要是給我代言費能夠讓我養家買東西享受 只要產品不要太誇張且合法 講真的客人買或不買那是店家的事情不是嗎 更何況店家也沒逼消費者買 有時候真的覺得這個世界"品德高尚"的人好多 難怪這個世界這麼亂 此文章於 2011-05-07 12:48 AM 被 leadera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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