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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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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國賠案很多是由法院判定。
這是因為如果責任歸屬的公家機關不同意賠償,就要打官司。 地方政府平常都在唉沒錢,哪有那麼容易認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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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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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什麼!?作小偷不能申請國賠!? 當然是行政疏失才會讓人作小偷,國賠是一定要的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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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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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賠 = 我賠 ....
並不是從公務員的薪水戶頭扣錢 是從我們繳納的稅金扣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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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灣苗
文章: 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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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到了
你敢跟災民槓誰對誰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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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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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敢嗎? 國賠官司有些也打了好多年的,不知經歷過幾次選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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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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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東星大樓的國賠官司還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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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紐開普市
文章: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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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檢又不可能天天做
天天安檢只會變成擾民加耗損人力 這幾天迎媽祖才開始囤積爆竹煙火的 應該由金香店自己賠才是 就算金香店有保險 保險公司也不會賠的 除非之前已經跟保險公司說過要進大量的爆竹煙火 否則保險公司會說金香店違約不賠 大家的傷害險也一樣 職業變更都要通知保險公司 不然到時候因公受傷也領不到保險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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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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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申請國賠,國家放給他倒好了
解體 !! = 起因在於囤積的爆竹引發爆炸 爆竹的主人是誰的 他需要賠償其他受到該次事件損害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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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灣苗
文章: 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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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不就先發錢了
一戶八萬,十萬的 反正事情大了 政府先買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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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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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問金到還好
其他損失應該去找那店家和貨運(貨運行和爆竹是哪家) 不過妓者找到機會就會導向公家疏失∼一定會有人去申請國賠 ![]() 此文章於 2011-04-24 12:05 PM 被 cys07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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