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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osijdf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0
如果因此而被停權 是件光榮的事
歡迎檢舉
     
      
舊 2011-04-22, 08:01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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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osijdfc離線中  
u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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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電腦的那一端
文章: 343
內政部引用錯誤資料........
0分
 
舊 2011-04-22, 08:42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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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ason離線中  
uason
Advance Member
 
uas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電腦的那一端
文章: 343
江宜樺口誤 王定宇悲憤告到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Znfh4bU9Jw

話不能亂說的!
舊 2011-04-22, 08:54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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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ason離線中  
小壞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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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壞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偽大鬍子冰人XD
文章: 7,327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78/2q9it.html

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林恕暉/綜合報導〕八八水災捐款掀波,台南市議員王定宇除控告壹週刊及立委李俊毅外,並在昨天傍晚緊急聲明指出,他被指控侵占救災款是「張飛打岳飛」!他表示,內政部長江宜樺將陳師孟「粉條兒文化協會」募款帳戶的一千二百萬元,誤植於王定宇名下,造成對他的嚴重抹黑,陳師孟與王定宇緊急要求內政部立即更正澄清,否則將對內政部提告!王定宇今天並將召開記者會,發表嚴正聲明。

內政部昨表示,曾接獲檢舉王定宇未經許可發起勸募,並已發函南市府調查。由於王定宇稱已捐款給粉條兒文化協會,內政部會清查兩者關係。

內政部並說,申請八八水災募款的是「粉條兒文化協會」,但該專戶現有捐款明細僅有署名王定宇、王定宇服務處所捐的五千元、二千元兩筆捐款。

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在立院答覆媒體詢問時,一度指王定宇曾申請「粉條兒文化協會」帳戶募款一千六百萬元,只執行四百多萬元,還剩一千二百萬元,但粉條兒文化協會並非王定宇申請,內政部官員發現江口誤後,江也緊急再找媒體重新說明。

江宜樺表示,王定宇若以個人名義募款,再將善款捐給「粉條兒文化協會」,已違反公益勸募條例,若以個人名義勸募則應將財物返還捐贈人,否則可處以二萬元至十萬元罰鍰,得按次連續處罰。

__________________
這年頭,討論區商家比玩家多;外行比內行更有說服力;粗製爛造的葉珮雯比用心寫的測試文更多回應
開始學著多去解決其他人的問題來取代嘴炮,就當作是一種回饋吧!
還在抱怨為啥沒有新的文章沒有好的內容,何不想想自己貢獻了什麼?
再見!咱們夢裡見

PS:你還在買雞排店的產品嗎....請睜大眼看清楚,以免成為下一個受騙的對象
舊 2011-04-22, 08:54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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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壞蛋離線中  
museshun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這下有趣了………
舊 2011-04-22, 08:58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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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離線中  
xxxxxxtsa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引用:
作者jcosijdfc
先前一堆人罵紅十字會A善款
現在這位呢....請那些人用同樣標準來xxx吧
別縮頭當沒看到


先前一堆人罵紅十字會A善款
現在這位呢....請那些人用同樣標準來xxx吧
別縮頭當沒看到
舊 2011-04-22, 09:09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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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tsai離線中  
電子庫房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68
真慘..我還跟王同一家健身房的說(有一陣子沒來了).....不過那次孔廟事件保護張銘清的那位警察隨扈也是同一家的...被王這樣一搞隨扈也被懲處.....頗有怨言呢....
舊 2011-04-22, 09:24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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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庫房離線中  
qaton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6
最近站長界線放鬆了些,想當初兩次帳號都死在比這個主題更鬆的地方
舊 2011-04-22, 10:38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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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tony離線中  
willism
Master Member
 
willis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政府官員三不五時出來放話....這社會到底怎麼了
舊 2011-04-23, 12:04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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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sm離線中  
豆子
*停權中*
 
豆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山與海之間...
文章: 58
引用:
作者jcosijdfc
公益勸募條例
第五條規定,只有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行政法人與公立學校能發起公益勸募,個別的自然人不能作為勸募主體

罵紅十字會的人a錢,那有人假八八風災救濟災民之名
到手的錢買了三輛車,那些罵的最兇的怎麼無聲了
還是自己人不能罵

如果貼這文是屬政治文
政黨打手在網上痛批紅十字會分批捐款
那紅十字會那篇更是100%的政治文

嗯嗯,下面有人更新了一些信息,你引用的內政部的一些話,也被證實有口誤了
那是否要出來平衡一下︿︿
你很明顯是抓到機會先鞭歐,至於是否為政治文
我就不清楚了︿︿
舊 2011-04-23, 12:04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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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子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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