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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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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坦白說,如果有認識一些政商名流之人不邀請會很失禮 會讓對方認為被瞧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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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碎石堆緩衝區
文章: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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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現在結婚已改採登記制 ,公證結婚不具實際效力 2. 在台灣結婚 ,大多時候不是兩個人 ,而是兩個家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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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雅ズ舞よ」∼ロ③ДワКиャ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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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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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要注意到你的想法真正的意含如下: 不要壞了你們的興致 但壞父母的興致,不給父母面子倒是無所謂 父母是什麼東西,我的婚禮關他何事 而且衝著你父母面子而來的政商名流,也是為了給你們祝福而來 你可以要求你爸媽,他們上台可以,但不可以拉票什麼的,只能給祝福 不用堅持到連上台都不成,這樣不但很不給你父母面子,更打壞了你父母的人際關係 要三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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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1-04-21 12:07 PM 被 yid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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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Area88 in Aslam
文章: 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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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開一點,那三天就任長輩他們蹂躪吧,當作是欠他們的,過了那三天之後的生活才是真正屬於你們兩要去經營的...
不然有種就全部自己出錢,自己搞,就算撕破臉也不惜..... 否則就乖乖的,他們高興,你們兩配合演出,將來也不會被怪東怪西. 再換個角度想,長輩們生你養你少說也十幾年,凹你們這幾天不算過分. 當年我們倆都是這麼想,一切都是配合演出啦. 註:南部一般是訂結歸三天,北部則是訂歸合併,所以剩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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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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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放下無謂的堅持比較好,未來養兒育女觀念還有的吵哩,這根本不算甚麼,
一天而已過去就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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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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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簡單
辦整個婚禮的錢叫這些長輩出 你就聽他們的意見辦 不出錢? 誰出錢就照誰的意見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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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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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一個前輩跟我說過 一個人的個性,你看他怎麼準備婚禮就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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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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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新竹市長林政則是我爸爸有連絡的高中同學, 我結婚沒請, 但是老爸有告訴他在場政治立場太多, 他能夠體會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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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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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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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當作是在盡孝道就好了啊
什麼是孝 讓父母高興不就是孝嗎 如果你覺得你高興比較重要 那就堅持下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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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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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心情我很理解
不過除非你打算和家裡翻臉 否則我不覺得你有太多機會說服父親 是我的話就選擇翻臉 但是那是因為我從小就會和家裡抗爭 他們知道我個性 應該也不敢太強迫 我覺得你可以考慮這次就當演戲 和你的女友另外定一個日子 當作你倆認定的結婚日 心態上你可以這樣想 也許就不會太過在意 當然我想你很難接受 也許也聽不太懂我要表達的 現在結婚採登記制 其實連婚禮都不用 繁文縟節真討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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