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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
Senior Member
 
S.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TW
文章: 1,043
引用:
作者汗味站警.
看了回覆我滿頭冷汗..
已經賣好幾片了,而且都給人家面交自取
出租版跟零售版都有,
不想再收片了....
看來還是不要賣好了,免得不是被抓去關就是被勒索..

小心謹慎為上
不然光是事後處理.EX :上法院 和解...
會令人一個頭兩個大!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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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4-16, 02:56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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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離線中  
mount
*停權中*
 
moun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引用:
作者luym0001
http://www.tipo.gov.tw/ch/Enactment_LMExplainLook.aspx?type=Link&ID=3876&KeyCode=&KeyConten=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
令函日期:中華民國99年12月23日
令函案號:電子郵件991223
令函要旨:
一、按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59條之1規定,只要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取得「合法重製物」「所有權」之人,得販售(散布)該合法重製物。因此所詢在網路上拍賣標示僅供出租不准販售(即俗稱之出租版)光碟之行為是否涉及著作權侵權問題,須視網拍的賣家是否已經取得該光碟之所有權而定,說明如下:

(一)由於一般封面標示有「出租專用」之光碟,係指其著作財產權人或其授權之人(發行商)將該等光碟之「所有權」予以保留,僅移轉「占有」予簽約之出租店。故一般消費者在市面上購買到此等光碟,並未取得「所有權」,不能適用本法第59條之1之規定,原則上是不能拿出來網拍的。

(二...

那如果自己玩完的1.遊戲光碟, 2.看完的書, 3.不想聽的音樂cd, 4.dvd?藍光?
拿出來網路上賣呢?
 
舊 2011-04-16, 07:45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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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離線中  
BEE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52
引用:
作者mount
那如果自己玩完的1.遊戲光碟, 2.看完的書, 3.不想聽的音樂cd, 4.dvd?藍光?
拿出來網路上賣呢?


基本上 不是你寫 你製作的影像內容 就不能販賣....你複製拷貝自己看或不換現金 無所謂。
因為版權最早的精神稱 : 學術研究 那怕你到出版製作公司 都以成本價格 不含稅的賣給你自己研究 除學校教育單位不可公開展示。

奉勸你 大派點 別貪小便宜 當作消耗品 一毛錢都別收 那怕裸光碟成本也違反了法令。
舊 2011-04-18, 06:04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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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離線中  
dave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725
引用:
作者BEE
基本上 不是你寫 你製作的影像內容 就不能販賣....
別亂誤導大家。

著作物只有平行輸入品的轉賣才有問題。如果是國內合法代理的著作物,怎麼轉賣都是合法的。遊戲光碟、書、音樂CD、電影DVD或藍光…統統可以轉賣。
舊 2011-04-18, 02:54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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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elee離線中  
strong
Elite Member
 
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davelee
別亂誤導大家。

著作物只有平行輸入品的轉賣才有問題。如果是國內合法代理的著作物,怎麼轉賣都是合法的。遊戲光碟、書、音樂CD、電影DVD或藍光…統統可以轉賣。


BEE大從嚴處理 ...

就免除了 著作權蟑螂 的 干擾 !!
舊 2011-04-18, 04:42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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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離線中  
我想要停權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4
引用:
作者strong
BEE大從嚴處理 ...

就免除了 著作權蟑螂 的 干擾 !!


"一開始不要買"就不用擔心"後來的賣"...
舊 2011-04-18, 10:23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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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停權離線中  
chk
Golden Member
 
ch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雞窩
文章: 2,822
引用:
作者BEE
基本上 不是你寫 你製作的影像內容 就不能販賣....你複製拷貝自己看或不換現金 無所謂。
因為版權最早的精神稱 : 學術研究 那怕你到出版製作公司 都以成本價格 不含稅的賣給你自己研究 除學校教育單位不可公開展示。

奉勸你 大派點 別貪小便宜 當作消耗品 一毛錢都別收 那怕裸光碟成本也違反了法令。



書籍,CD,DVD 等...在第一次販售後其[散佈權]已耗盡
買賣二手書,CD,等等,並無違法


各位可參考這篇 "網拍水貨或盜版品的疑義 "

就可以清楚的明白 物品"所有權"與"著作財產權" 之差異

此文章於 2011-04-19 08:28 AM 被 chk 編輯.
舊 2011-04-19, 08:27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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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k離線中  
BEE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52
引用:
作者chk
書籍,CD,DVD 等...在第一次販售後其[散佈權]已耗盡
買賣二手書,CD,等等,並無違法


各位可參考這篇 "網拍水貨或盜版品的疑義 (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act=read&id=64) "

就可以清楚的明白 物品"所有權"與"著作財產權" 之差異


前頭我發言 因為我一直從事 影音創作生產工作 那些販賣(散布)成品事宜 沒接觸過 著作權條例 我也沒看懂過 也不會關心。我即使去外國出版公司也是只有幫教育單位買的經驗 以後也不會 有"賣"的行為。
不知道如此說還會有人看不懂嗎?
謝啦
舊 2011-04-19, 09:43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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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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