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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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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國政府認為.... 當事人若覺得沒問題~ 卻要強迫她拿掉 立這個法多少都會挑起族群對立 此文章於 2011-04-11 10:35 PM 被 cys07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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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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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要貫徹自由平等博愛,所以要禁止全身罩紗此種獨尊男性、壓抑女性的服裝, 以達到女性自由,男女平等的目標。只有女性自由了,男女平等了,法國政府,以及1789年以來形成的主流文化相信,就可以讓這些以前被壓抑的婦女,出來接受教育,找工作,與其他族裔的人正常相處,而不是只關在家裡生小孩、養小孩,從而真正融入法國社會,這就是博愛(solidarite,有團結互助的意思)。留意一下有全身罩紗文化的國家,女性地位的確都不高。
另外一個也很重要的國家目標,就是政教分離。法國是西方列強中,政教分離貫徹最澈底的國家,理論上任何一種宗教,都不能受尊崇,或受壓制(邪教除外,法國也有取締邪教)。本站去過法國的網友很多,相信可以看到,教堂裡凡是有聖徒雕像,或十字架,被破壞掉的,基本上都是法國大革命時所幹的,因為要拔除基督教,特別是天主教。美國總統宣誓就職,要手按聖經,在法國絕對不可能。有些歐洲國家,法庭內還掛十字架,法國在20世紀初,把這些法庭內的十字架,通通拔掉。法國既然都對基督教下重手了,當然也可以對穆斯林下手。其實對穆斯林的取締動作,相對於法國曾對基督教所做過的取締,已經很輕微了,而且也算妥適。(這些取締與壓迫動作,是指1789年進入近代以來,從朝代國家轉為現代國家之後才計算。中世紀法國國王曾發起十字軍東征,這類的作戰,不能算入現代法律體系裡面的『迫害』。當然,它是宗教戰爭,也算廣義的宗教迫害,但那不是以現代法律的形式來進行,所以不算入。) 我個人覺得,這個禁止法案沒有錯,立法目的正確(促進男女平等、貫徹政教分離),對於違反者的處罰也算合理,因為它只是禁止你,在公開場合場所(道路、市場等),或在公權力機關裡面,穿著罩紗而已。在家裡,或親友聚會的非公開場合穿著,當然沒有禁止,那是受保護的隱私權。在法律、政治、文化傳統上,都談不上歧視穆斯林,或歧視阿拉伯裔。因為法國在20世紀初,對天主教的壓迫,要嚴厲得多,曾動用警察與軍隊,有不少人傷亡。這個法律之所以引起爭議,是因為執政當局,某些惹爭議的用詞,讓人輕易就有迫害穆斯林的聯想。法國總統那番「多元主義已經失敗」的談話,就是向極右派交心搶票的作法,走偏鋒搞民粹,難怪惹起不滿。他這番談話相當不適當,只討好了少數極右派,所以聲望始終沒起色,就算法軍空襲了利比亞,也沒能為他加分多少。 至於阿拉伯國家不滿,可以理解,但有些不滿是情緒化的,因為法國並沒有迫害穆斯林,他只是貫徹政教分離,要求在公開場合不能穿罩紗而已,與此無關的其他穆斯林宗教習慣,法國仍然尊重。更何況所謂「入境隨俗」,到了人家地方,就要照人家習慣來走,法國並沒有強制推行這一套到阿拉伯國家的內部去。法國當然不能再擺弄前殖民宗主國的威風;但若干阿拉伯國家也要與時俱進,調和傳統與現代,受傳統束縛越深,被宗教狂熱綁得越緊,人民生活就越不好過。而且事實是,受過高等教育的阿拉伯女子,已經越來越多不願意再戴頭巾,更別說罩紗了。因此這件事情,沒有上升到文明衝突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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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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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立法依據好像是違背善良風俗的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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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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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贊成+1,感謝兄台補充我所說的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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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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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不認為遮住臉孔這些是什麼好的傳統文化 但法國政府(或特定一群)搞這些不會只有表面上講的那些大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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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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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明年總統選舉鋪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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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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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講的很好 stephane 現在在法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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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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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多元文化
與 貫徹自由平等博愛 兩種觀點 學習到不少 感謝各位網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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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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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有一個問題就是 請問「自由平等博愛」,算不算是一種宗教?或許講宗教很奇怪,好吧,算不算是一種信仰?為什麼「自由平等博愛」就可以凌駕在宗教上面? 或者問更激烈一點,為什麼「人權」就可以凌駕在宗教上面?沒有一條路線不能彼此交融嗎? 以上都沒有正確答案,不同時空背景都會有不同答案 所以不是要來反駁你,而是不尊崇宗教這樣的想法,同樣也是會受到挑戰,不能代表一定就是正確的路線 總之,這個問題永遠都是人類社會的難題,不會有一個完美的答案就是了 此文章於 2011-04-11 11:19 PM 被 BMC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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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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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當然,請別擔心,這篇的討論很愉快。 你講的對,法國人常說,自由平等博愛,是他們的 devise,這字可以翻成箴言,格言,或者信念,信條;我常笑說,這就是他們的信仰,甚至教條了。他們引以為傲的政教分離 laicite,也可算是一種信仰。我有虔誠的法國天主教徒朋友,就批評政教分離一節,是另一種不容妥協的宗教;這種批評沒有錯。 正如你所說,這是人類文明的永恆難題,不同時空,不同國家,不同社會,答案都不同,解決方法都不同。法國之所以形成自由平等博愛,與政教分離這兩種強有力的信念(或信仰),而且讓他們位於宗教之上,只能從他們的歷史去找解釋。主要是他們在形成現代國家的過程之中,來自天主教教皇的干涉非常嚴重。中世紀法國之所以成為強國,是因為國王巧妙地借重了天主教的力量;而大革命以後,建設現代國家,也是因為革命精英打倒了教皇的干涉,沒收了龐大教會財產,殺了不少教士,才完成的。所以他們要推行政教分離,自由平等,要的就是讓人民從宗教束縛中,解脫出來,並擁護政府打倒教皇的權威,目的性非常強。大革命時期,幾次歐洲反法聯盟,特別是奧地利,打出保護天主教口號,煽動法國保皇黨對抗革命政權。如此一來,革命政權更要摧毀天主教信仰,手段越走極端。這種作法,在法國獲得巨大的成功,擊退了反法聯盟,維持了國土完整,維護了大革命的成果。 問題在於,法國這種模式,在法國成功了,但很難對外輸出,甚至很難對外國解釋,因為其他國家沒有類似的處境,因此常對法國的政教分離,弄得一頭霧水。美國國務院,曾對法國這個禁止罩紗的法律,表達反對,認為這違反了宗教自由與信仰自由,因為美國精英的開國歷史記憶,正是為了保護信教自由,才到新大陸,因此他們討厭國家對於宗教的任何管制。但法國政界口徑基本一致,認為這根本沒有違反信仰自由的問題。為什麼?因為他們有引以自傲的政教分離傳統,有管制、甚至打倒宗教,而強國的歷史傳統。而這個政教分離,內化成他們人權的一部份,結合了自由平等博愛,所以可以高於宗教。 因此這個問題,的確沒有標準答案,各個國家都不同。我覺得,我國自古以來的柔性政教分離,可能是參考價值最高的模式。受中國文化影響的日、韓、越南,都是如此,沒有宗教戰爭,人民信教自由,而且也不妨害這幾個國家的現代化。不過這就扯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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