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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不蘇湖
文章: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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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早就沒正義了。殺人犯關個十幾二十年就放出來了,我也不認為他會被抓去關。 只是氣不過才會去報案,去年到現在,這件事早就沒放在心上了。 這樣舟車勞頓,早就超過當初被騙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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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不蘇湖
文章: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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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這次算是被騙第二次了,上次是三百塊.... 這次有明確手機號碼,和轉帳戶頭,去派出所前還和他通過電話,給他機會處理了。 他只會一直講他一定會處理,我還讓他和條伯通話。他也是只會亂扯一堆鬼話 ![]() 本來想說就讓條伯伯做個業績吧,以為只是簡單的打個防詐騙電話, 結果變那麼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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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1-03-13 10:28 PM 被 秋菜里子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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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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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以你的行為根本是在整條伯,那你跟騙你的那種詐欺犯有啥兩樣,他騙你、你騙條伯,你說你句句實言,但實際上你的行為就等於說明了你說的是謊言;你的做法跟國家公認瓢蟲有啥兩樣 還有,你對台灣司法或正義死心是你家的事,我看到這段話只覺得你中媒體的毒很嚴重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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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不蘇湖
文章: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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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對台灣的司法是沒啥信心。大家也知道條伯缺業績作,我也算是好意讓他們衝衝業績,怎麼會認為我是騙人的詐欺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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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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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阿,當你被對方告誣告時他們可以在多作一件業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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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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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出庭,你不會吃虧的,法官大都會勸和解(他省事,省寫判決書,省審理,那管公義,一個字,爛),對方若判罪,你可有民事求償,精神損失求償,出庭沒工作損失、、等一大堆,讓對方大失血,以後不敢走歪路,你做了一件善事,救了一個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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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不蘇湖
文章: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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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位網兄你好,我覺得你會我有某種程度的誤解,我真的不是沒事情喜歡麻煩別人的人。 前面是我沒有講清楚,我確定他也有被其他的網友告,不是說我沒事自找麻煩。對方的真實姓名我也是第一次看到, 我不確定我出席能有什麼幫助,畢竟筆錄都寫的很清楚了, 如果我真的請假,會害我到我公司的同事加班到很晚做我沒做完的工作。 所以我才上來貼文請教各位網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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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Top of the world.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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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啊! 幹嘛不去~
不去要被罰錢, 而且記得還可以再傳, 不去再罰... 去的話公司依法要公假給薪, 證人作證完還有500車馬費, 除非你也是一秒鐘幾十萬上下的, 不然去被問問話沒差啦! 小案子通常都剪短問幾句而已吧! 而且又不是什麼會怕暴露身分的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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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不蘇湖
文章: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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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求償想都不敢想,現在我只想趕快把這件事結束掉。 上網買個東西本來就只是圖個方便,結果現在搞的我像詐欺加害人一樣,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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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不蘇湖
文章: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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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剛剛google到,沒去會被罰3萬塊的樣子..... 下禮拜去一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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