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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夢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1
引用:
作者TRG
線寬十公分白色實線為車道分隔線,右方為慢車道。機車可以行駛。

線寬十五公分白色實線為車道邊線,右方為路肩。機車汽車都不可以行駛。

該消防栓位於<車道邊線>之外,也就是機車汽車都不可以行駛的路肩,撞到是車子的錯。

但不可否認存在著為了閃避左側來車而撞上的風險
且那位處涵蓋的路肩區域確實有為防撞擊的閃避作用在

一個較誇張的比喻,總沒有可能將一類似的障礙物立在高速公路上
不幸撞上的話說是駕駛的問題...
     
      
舊 2011-02-25, 11:1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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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夢離線中  
xx123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4
消防栓應該矗立在哪 ??

1. 水溝中 = 消防栓體將無牢固的固定點
+ 溝渠通道截面積縮減 . 造成溝渠阻塞機率大增

2. 邊坡上或邊坡牆邊 = 易因土石滑動 . 折斷或剪斷消防管體
+ 增加失火救災中 . 消防員的接管困難 . 可能要架梯子
還包括消防軟管承受高壓水量而需要的繞曲空間縮減 ... 繞曲空間不夠 . 即阻斷消防水流
(塑膠軟水管充滿水便膨脹撐起水管壁 . 若過度繞曲管體=破壞管體截面真圓 . 水路阻塞)

3. 1+2=消防栓遷到馬路對面去吧
那將會是個大工程
 

此文章於 2011-02-25 11:26 PM 被 xx123 編輯.
舊 2011-02-25, 11:17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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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離線中  
TRG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應該加點警示設施,如反光柱,給習慣水溝蓋跑法的機車族。

此文章於 2011-02-25 11:26 PM 被 TRG 編輯.
舊 2011-02-25, 11:24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RG離線中  
TRG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引用:
作者孟夢
但不可否認存在著為了閃避左側來車而撞上的風險
且那位處涵蓋的路肩區域確實有為防撞擊的閃避作用在

一個較誇張的比喻,總沒有可能將一類似的障礙物立在高速公路上
不幸撞上的話說是駕駛的問題...


第一張照片,單向有2車道,紐澤西護欄對面才是對向車道。

似乎不會有跨越紐澤西護欄而來的左側來車?

怎摩會把水溝蓋視為路面?

此文章於 2011-02-25 11:32 PM 被 TRG 編輯.
舊 2011-02-25, 11:30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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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G離線中  
chman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64
改為埋入型消防栓,水溝旁立一支消防栓告示牌,
這樣應該就沒問題了。
舊 2011-02-25, 11:44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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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man離線中  
孟夢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1
引用:
作者小建
法規是這樣沒錯!

但前提是:標線、設施的劃設,得考量實際狀況!
這樣的道路、該消防栓的位置... 在晚上的時候,就不相信經過的駕駛都很清楚那邊會有這樣一個消防栓而能避過...

對樓主這樣的 "多事" , 小弟深感敬佩!
您可打電話給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科的黃小姐 (02-29603456轉分機6860)
或是寫信給她 ([email protected]) 來反應此一狀況, 好讓我們用路環境更好、更安全∼


PS. 若對方有詢問身份或資料提供處的話, 可說是中華民國機車黨提供的即可.

偶深切的懷疑會有這等荒唐事,多少掺雜了別人的孩子x不完觀念+差不多精神集合的結果

建兄你過獎了,只是偶看了前陣子
一婦女因人行道與路面的落差太大而摔斷腿,並有殘廢之虞的新聞就很火大
另外偶本身就經歷過嚴重的車禍...

謝謝你提供的投訴專線,可那區域應該在龜山鄉境內...
偶自己會去查詢直屬區域機關的投訴專線的

此文章於 2011-02-25 11:53 PM 被 孟夢 編輯.
舊 2011-02-25, 11:47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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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夢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只想到自己?

道路邊線外緣是道路側溝,有時間去測量一下側溝的深度,也去瞭解一下鋼筋混凝土結構。
然後再去瞭解一下消防管線的管徑與管內水壓,順便也去學一下流體力學的壓力損失...
等您有概念之後再來談移管的問題,工程難度與花費不是只有把路面消防栓搬走這麼簡單。

再者,消防栓已在道路邊線外緣,您可以向相關單位反應您的看法...
不過我相信移管是最不可能的結論,頂多就花錢改成路面埋入式。

但圖上已經有一個路面埋入式消防栓,所以留下凸出式消防栓要嘛是有其必要性...
要嘛就是工程預算不夠,在同一個預算年度中沒有辦法一併清除。

如果是後者想必整條線都如此,若否,就應為前者的可能性比較大。

另外,120公分的道路側溝,加上路旁有低矮防土牆,我猜道路旁是小山丘...
那側溝深度有可能超過90公分。

此文章於 2011-02-26 12:10 AM 被 n_akemi 編輯.
舊 2011-02-26, 12:06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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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小建
但前提是:標線、設施的劃設,得考量實際狀況!
那也得看消防法規是否有規定該消防栓有其設置必要。
因為路面凸出式消防栓可不歸交通法規管理,只要不在道路邊線內,交通法規沒有強制力...

我要更正一下...旁邊那個好像不是消防栓。

此文章於 2011-02-26 12:27 AM 被 n_akemi 編輯.
舊 2011-02-26, 12:18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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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yiyikikikoko
Regular Member
 
yiyikikikok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53
引用:
作者孟夢
偶深切的懷疑會有這等荒唐事,多少掺雜了別人的孩子x不完觀念+差不多精神集合的結果

建兄你過獎了,只是偶看了前陣子
一婦女因人行道與路面的落差太大而摔斷腿,並有殘廢之虞的新聞就很火大
另外偶本身就經歷過嚴重的車禍...

謝謝你提供的投訴專線,可那區域應該在龜山鄉境內...
偶自己會去查詢直屬區域機關的投訴專線的


雖然幫不上什麼忙,但還是希望幫你說聲感謝您對社會的服務,讓您更有動力繼續做這種好事。 >_<b
__________________
青樓如此多嬌,引無數英雄閃到腰。

PCDVD繪圖串
舊 2011-02-26, 12:20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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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yikikikoko離線中  
孟夢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1
引用:
作者xx123
消防栓應該矗立在哪 ??

1. 水溝中 = 消防栓體將無牢固的固定點
+ 溝渠通道截面積縮減 . 造成溝渠阻塞機率大增

2. 邊坡上或邊坡牆邊 = 易因土石滑動 . 折斷或剪斷消防管體
+ 增加失火救災中 . 消防員的接管困難 . 可能要架梯子
還包括消防軟管承受高壓水量而需要的繞曲空間縮減 ... 繞曲空間不夠 . 即阻斷消防水流
(塑膠軟水管充滿水便膨脹撐起水管壁 . 若過度繞曲管體=破壞管體截面真圓 . 水路阻塞)

3. 1+2=消防栓遷到馬路對面去吧
那將會是個大工程

也多少能理解為何這麼做及修改起來勢必是個大工程

另外:
讚的按鈕在哪
雖沒看到
還是要給你讚一個...

引用:
作者TRG
第一張照片,單向有2車道,紐澤西護欄對面才是對向車道。

似乎不會有跨越紐澤西護欄而來的左側來車?

怎摩會把水溝蓋視為路面?

偶的意思是為了閃避同向車道突然往外側駛來的情況

引用:
作者chman
改為埋入型消防栓,水溝旁立一支消防栓告示牌,
這樣應該就沒問題了。

引用:
作者TRG
應該加點警示設施,如反光柱,給習慣水溝蓋跑法的機車族。

偶也有想過加一個警示牌就好
但那路段正是車潮眾多的縱貫公路
要就做到完全無危及行車安全的程度才行!
舊 2011-02-26, 12:24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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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夢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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