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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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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carloschen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745864/IssueID/20100818
這是道德問題,不是法律問題,如果牽涉法律問題,被告的恐怕會是你(辱罵+公佈個人資料)。


要關注前也要注意..
人肉搜索這類情況, 針對公眾領域&社會的事情是除外的 -- 好比今天的佔用博愛座事情.

至於辱罵與否, 若跟公眾道德&平實描述, 也不必然是絕對的辱罵 -- 好比這種佔用博愛座, 連孕婦都不讓的學生, 我就是認為這種行為是無恥!
     
      
舊 2010-08-19, 10:49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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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chene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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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要狠
學以前那招
在電影院看電影,唱國歌時沒起立
登報,通知學校記過?
甚麼年代了~~還來這招喔?
 
舊 2010-08-19, 10:50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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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離線中  
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我曾經坐火車北上去台北玩,想說台北大眾運輸發達,到哪都方便,結果我那幾天除了吃飯
外,幾乎都沒有坐下,因為連續假日觀光區到哪都有老人小孩,好不容易有位子,但是車子
到站馬上又讓出來,後來我去北部都開車....
舊 2010-08-19, 10:50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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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msnow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小建兄,昨天中午 中天新聞也有報, 除了不讓座批評外, 但中天說貼在網站是私人照片加上一堆嘴炮,包含"人肉搜索"等恐嚇及辱罵字眼, 當事人可提出求償, 最高兩億元
還好您引用的是新聞照片, 不是原PO的沒霧化處理的那張. 只是建議您別用情緒性字眼, 我知道這樣很爽, 但亦有可能惹麻煩上身.
因為... 誰知道孕婦是不是正要準備下車呢?

PS:2年前有一次去淡水坐捷運,老婆抱小孩我推嬰兒車. 同時間還有另一個婦人也抱著更小的小孩, 我從第一節車箱上車時, 沒人讓座. 因為放眼看過去, 坐在位子上的人幾乎同時間都睡著了. 算一算共有11個人. 太可惜沒拍出來. 不然還真是有趣的畫面.
舊 2010-08-19, 11:05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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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ow離線中  
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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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cheneyen
在電影院看電影,唱國歌時沒起立
登報,通知學校記過?
甚麼年代了~~還來這招喔?


看電影看到唱國歌沒起立 V.S 佔用捷運明訂的博愛座不給孕婦坐...
您不覺得這兩件事的意涵差很多嗎?!
舊 2010-08-19, 11:11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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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carloschen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438
引用:
作者小建
要關注前也要注意..
人肉搜索這類情況, 針對公眾領域&社會的事情是除外的 -- 好比今天的佔用博愛座事情.

至於辱罵與否, 若跟公眾道德&平實描述, 也不必然是絕對的辱罵 -- 好比這種佔用博愛座, 連孕婦都不讓的學生, 我就是認為這種行為是無恥!

這...這是你的自我感覺良好?
錯的就是錯,不要拿這種道德正義來做為規避法律的藉口。
還是法律是你訂定的?他們坐博愛沒讓座有罪,他們因為沒讓座,你可以辱罵他們,人肉搜索公佈個資,所以你無罪?
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舊 2010-08-19, 11:19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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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loschen離線中  
撿鐵人
*停權中*
 
撿鐵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53
有時正義衝過頭反而讓自己惹禍上身
畢竟這是現實社會不是電影那麼美好
舊 2010-08-19, 11:22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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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鐵人離線中  
pm07g10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89
其實我在日本撘電車時,要讓位給背著小孩的媽媽,她還很不好意思,

經過我一番「曉以大義」,她才勉強坐下,這種事其實很難說。
舊 2010-08-19, 11:27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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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07g101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carloschen
這...這是你的自我感覺良好?
錯的就是錯,不要拿這種道德正義來做為規避法律的藉口。還是法律是你訂定的?

他們坐博愛沒讓座有罪,他們因為沒讓座,你可以辱罵他們,人肉搜索公佈個資,所以你無罪?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她們做錯, 毫無悔意, 您不去批判&糾正, 卻來這跟小弟抬槓法律問題?!

若真要談法律問題...
請用心看過小弟上面寫的每一個字, 再來談!!

1- 我上面是說, 若社會道德約束力不夠, 就可以考慮立法約束(目前還沒立法, 她們當然沒罪)

2- 何謂辱罵? 她們的行為就是無恥, 所謂無恥就是沒有羞恥心, 她們這種行為難道不算沒有羞恥心嗎? 就是這是就客觀現實給予的評價, 不涉及過多人身辱罵!

3- 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 私領域, 不得任意搜尋&公布!(好比有些網友想找XX妹的就讀學校或啥這類的就不行)
但涉及公領域, 社會道德的, 就排除在人肉搜尋之外! (例如之前台北教育大學亂移他人機車到停車格外事件, 例如之前二高坍塌還有海大學生去那邊看戲的事件..)

從頭到尾, 針對這類非常不道德, 不懂得體諒孕婦, 霸佔博愛座的行為... 您卻不做任何批判?! 該不會...
舊 2010-08-19, 11:28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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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慕凡
Master Member
 
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我是給你個建議.

wording這種東西.. 你講到中間就已經踩到你自己的腳了.

你後面再硬凹.. 會讓你自己更沒台階下而已.

你有這麼"硬"的話那說真的你住的地方治安以及人民的未來就靠你了. 建議你去選個立法委員什麼的.

不過你知道我也知道這討論區上沒幾個人真的有本錢跟後台"這麼硬"的.

那就是怎麼講都淪為嘴砲而已.

以後發文前先構思好你站的"點"在哪巴. 這樣才不會後面搞成這樣.

引用:
作者小建
她們做錯, 毫無悔意, 您不去批判&糾正, 卻來這跟小弟抬槓法律問題?!

若真要談法律問題...
請用心看過小弟上面寫的每一個字, 再來談!!

...
舊 2010-08-19, 11:35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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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現在在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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