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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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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可以在站務區發言 我發過, 可是那邊的系統服務員不太理我 您是偉大的z大, 應該多少會給您點面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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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演一圈 (誤~
文章: 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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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弟剛找了很久就是找不到站務區...可以請D大連結給小弟嗎?? 我這篇文再轉過去....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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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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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z大請笑納 <(_ _)> http://www.play01.com/sitemanage.php 我是d小...Or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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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演一圈 (誤~
文章: 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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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理由同上...小弟不再解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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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演一圈 (誤~
文章: 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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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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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z..,
小弟認為, 有些事情您無須這樣大張旗鼓弄成這樣... 您在M01被停權的原因,可猜想出來, 可能跟小弟大體上是一樣的...就是:擋人財路! M01的文化不是一天兩天了... 小弟跟不少朋友都有明顯感覺,甚至他們版規都明顯註明了... 幾乎有任何一絲絲會損及他們人氣、得罪他們****主、破壞他們潛在商機... 等等商業利益行為,他們絕對是不會手軟的...看影響情節,很多就是直接停權!! 很多朋友用心感覺就知道了... M01在管理上有真的重視是非道理過?給人更多的感覺是利益為最高原則吧... ----------------------------------------------------------------------------- M01討論區規則: 本站對會員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會員使用本網站服務時,代表會員已經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並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1. 請勿一文多貼或是大意內容相同/類似的文章重覆刊登。 2. 為避免討論區變成發洩區和口水版,請勿轉貼新聞性的文章或報導。 3. 內文勿要求對方回覆或傳檔案至電子信箱,也勿提供電子信箱或私人連絡方式,請善用站上私人訊息功能。 4. 發表及回應文章,請不要文不對題,故意離題及語意不明,選字要正確並且請使用標點符號。 5. 除Mobile01官方外,任何人不得發起團購與問卷調查行為,包括公開post文章與使用私人訊息。 6.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政治與宗教立場,為避免政治與宗教口水在此討論區肆虐與蔓延,一概請勿討論政治與宗教性話題。 7. 本站倡導正版軟體,因此嚴禁發文要求提供或討論破解軟體、註冊碼、音樂、影片、軟體複製等違反智慧財產權之文章。 8. 發言涉及攻擊、侮辱、影射或其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政府法令之內容,文章將會直接移除。 9. 發起主題討論後不參與該篇討論,或刪除自己過往發言內容者,文章會直接移除處理。 10. 發文前您可以使用站內搜尋功能,找出相關文章參考,或瀏覽精華區文章,以節省發問後等待回應的時間。發問請將文章的標題填寫清楚,內文也請詳細的說明。 11. 請勿以發文、回文、私人訊息或簽名檔等方式,進行商業****、騷擾網友...等違反版規行為。一經發現,會直接鎖住您的發言權限。 12. Mobile01重視原創精神和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請盡量避免轉載圖片或文章,如果真的需要請一併列出原文圖出處,圖片請勿上傳到Mobile01。 13. 發文或回文時,請以理性的態度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若有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的內容,會視狀況移文處理。 14. 討論區內勿發表商業性質****或是為特定網站、blog宣傳;如果是討論上需要也盡可能避免引用購物/拍賣網站資料或連結,請盡量使用官方的資料或圖片。(請注意勿觸犯第12條規定) 15. 文章內容請勿只打『as title』或『如題』等字眼,這是很不禮貌的行為。另外無意義的回應、刻意補足15字的發言都屬灌水的情形 (譬如15字了沒,12345678…等) 文章都會直接移除不另行通知,請善用引言功能解決字數不足問題。 16. 給分功能是希望給予發文者的一種鼓勵,如果有不當使用或是灌分者,甚至是利用積分作為攻擊別人的工具,除將追回所有分數之外,該會員帳號積分歸零,並且帳號將設為黑名單,永遠不能給/得分。 17. 違反上述版規,且一再違反的會員,站方會視狀況設定不同天數的停權處理方式,或直接關閉帳號。請會員發言前,務必先閱讀板規,珍惜得來不易的網路資源,謝謝配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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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演一圈 (誤~
文章: 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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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點小弟都想過了,不這樣做猜的人只會越來越多,而且還要號召其他大大們幫我平反,這在搞下去不是更嚴重嗎?? 那倒不如直接自己先行說出來,畢竟就文章中所說,錯的是我們在先,給網友在那猜,也讓網友在那撻伐與聲援,看久了總是一整個在意,總之,事情就是這樣,其他不用做太多無謂的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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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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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異之前是不是有用過學網的資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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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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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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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記錯的話好像是把圖片上傳到學網的主機上,跟無名做法類似 後來被網友發現之後就移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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