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62
引用:
作者nomad
看到回應也是眾說紛飛,看來內情是什麼?
買一公煩的土地,還要回饋,這的確是兩種方案,我說錯了

看到有阿里不達的回應了! 我明明是說1. 都更是政府的事,跟企業說都更可以解決問題,是要企業可以自已處理都更嗎?
2.買足一公頃的土地只為一個大賣場也不符合企業利益
官員應該認真告訴他搬到合適的土地區內才是正途
怎麼變成我在幫企業說話??
算了! 網路嘛~~ 阿里不達的人特別多

要業者自己找地方搬家搬去哪?
搬到更遠的地方?!還是?!
不就等於沒有處理這件事情
到時候不就一堆人罵說政府不重視當地居民、讓業者自生自滅

依照以往的"就地合法"案例
以新聞所描述的做法並無不妥
要馬就弄到符合規定,要馬就搬走,事情就這麼簡單
要不要自選一個,是業者,不是政府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此文章於 2010-02-06 05:26 PM 被 supermaxfight 編輯.
舊 2010-02-06, 05:21 P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permaxfight離線中  
8765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34
引用:
作者nomad
要一個大賣場買一公煩的土地,然後還要回饋?

這可是你自己寫的喔, 阿里不達的人應該是你自己吧!
家樂福算大公司, 若無違法, 哪有可能任憑政府說停就停,
還是說你方便就好, 違不違法就青菜了?
 
舊 2010-02-06, 05:30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8765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62
會搞成這樣只能說家樂福死好
被連續開單了十年,還沒有自覺
又不是今天突然叫她搬走或者是怎樣
給他十年時間處哩,家樂福不就是自恃公司大,客戶多
政府要辦家樂福毀惹民怨
家樂福的心態簡直是拿人民當人質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此文章於 2010-02-06 05:37 PM 被 supermaxfight 編輯.
舊 2010-02-06, 05:35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permaxfight離線中  
青葉大哥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015
淡水家樂福看新聞好像是結構體有問題樣子,所以計畫打掉重蓋

至於用地問題,基本上也不用太擔心,因為地方政府為了增加收入

會找合適的公有土地便宜租給這些量販業者,一來可以收租金(總比很多土地放在生蚊子的好),再來是增加就業人口,營造商圈榮景


台中市很多都是這樣的,不然哪有量販業者資本這麼雄厚啊,一買土地就是1000坪起跳,而且很巧合都是在商圈營造之前


跟萬客隆那種純倉儲要會員卡的不同,現在量販店算是一種半商場半商圈
__________________

哇,路上的女生怎麼越來越高?
女生圓臉比例似乎越來越高啊?

舊 2010-02-06, 05:37 P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青葉大哥離線中  
Eric3765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44
引用:
作者8765
這可是你自己寫的喔, 阿里不達的人應該是你自己吧!
家樂福算大公司, 若無違法, 哪有可能任憑政府說停就停,
還是說你方便就好, 違不違法就青菜了?


我再幫忙補一槍

1. 都更是政府的事,跟企業說都更可以解決問題,是要企業可以自已處理都更嗎?
一是透過變更都市計畫,將土地使用分區用途乙種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但得連帶提出回饋計畫

意思好像是家樂福非法搞久想就地合法,政府就一定要給都更一樣連條件都不能提
舊 2010-02-06, 05:39 P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ric3765離線中  
Eric3765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44
引用:
作者青葉大哥
淡水家樂福看新聞好像是結構體有問題樣子,所以計畫打掉重蓋

至於用地問題,基本上也不用太擔心,因為地方政府為了增加收入

會找合適的公有土地便宜租給這些量販業者,一來可以收租金(總比很多土地放在生蚊子的好),再來是增加就業人口,營造商圈榮景


台中市很多都是這樣的,不然哪有量販業者資本這麼雄厚啊,一買土地就是1000坪起跳,而且很巧合都是在商圈營造之前


跟萬客隆那種純倉儲要會員卡的不同,現在量販店算是一種半商場半商圈


合格的地點要是位置差家樂福還不要呢
看家樂福的處理方式就是賴定只要現在這塊地,不直接無償都更就走人
大概淡水店也是沒什麼賺錢吧
舊 2010-02-06, 05:46 P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ric3765離線中  
空空道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551
引用:
作者Eric3765
合格的地點要是位置差家樂福還不要呢
看家樂福的處理方式就是賴定只要現在這塊地,不直接無償都更就走人
大概淡水店也是沒什麼賺錢吧

淡水店的業績不差喔
我是認為家樂福一定會賴在原地不走
淡水店是家樂福進臺灣市場的第一家店
一定經過相當的市場評估
現在全臺灣所有分店中業績算是名列前茅的
前面8樓穩ㄝ前輩有說淡水附近八里. 三芝. 金山的人也會去

每年罰30萬
就可以繼續違法使用
比起回饋、買地或許都便宜的多
他們不會鳥都更的
舊 2010-02-06, 07:08 P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空空道人離線中  
oodin
*停權中*
 
ood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TW
文章: 982
真的要罵
作點功課再來罵
不要再ㄠ了
很難看了
舊 2010-02-06, 07:27 P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odin離線中  
NeXTSTEP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0
理盲又濫情的鄉民代表
舊 2010-02-06, 07:45 P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eXTSTEP離線中  
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要馬就弄到符合規定,要馬就搬走,事情就這麼簡單
要不要自選一個,是業者,不是政府

我覺得根本就是這麼簡單

如果覺得都規有問題,那應該是另一件事情

現在就只是家樂福不合規定,那是他們家的事情,這麼簡單的事情為甚麼要貼上來砲一下?
舊 2010-02-06, 07:51 P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李麥科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24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