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
引用:
由此可見多少人都在假清高了 反正現在都是死別人, 完全不干自己的事 所以不判死刑也無所謂 反正台灣人口過多, 死幾個又算得了什麼呢 然後又會說那些支持死刑的人 一定都是被仇恨蒙蔽, 所以才要看到兇手償命才甘心 反正台灣已經這麼亂了, 不差這些人在亂搞了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6
|
引用:
借錢不還可以殺人, 人權團體會罩 例子: 鍾德樹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7
|
壞人殺人是不需要什麼正當理由,
喵一眼不爽就殺,不讓我搶就殺, 性侵害女生不成就殺,偷東西被發現就殺...... 當這些殺人犯在殺人時有想過別人也是有人權嗎? 當壞人兇狠殺人的那一刻剝奪別人的人權時就已經喪失自己的人權, 還談什麼人權? 人死不能復生,但別人就該死嗎? 如果可以我相信被害者家屬寧願要被害者活過來而不要什麼賠償, 說賠償也可能什麼都拿不到,好人只是白白犧牲生命, 如果好人無辜被害, 如果壞人無法受到正義制裁, 那這世界還有什麼公平正義? 好人死了留這些壞人在監獄關個過幾年又出來興風作浪, 或者像海地發生天災監獄塌了壞人逃出去又去做壞事,殺人搶劫讓更多好人又冤死, 與其這樣還不如一開始就讓這些敗類就地正法, 看海地監獄關的犯人逃出來會做善事嗎? 如果有人會這樣認為只能說你真是愚蠢無知到極點。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
法律不過是維持社會秩序的工具,跟道德、風俗習慣、宗教訓誨…相同。在法治的社會裡,它的位階相對較高,但也沒有高到至高無上的境界。
工具只有有效、無效;以及適合不適合等區分;不過,在別的地區別的國家適合的,對我們不一定適合。在別的地方有效果的,在我們這邊不見得一樣有效。 前面一個觀點我很贊同。地球的資源不是無窮無盡的。說補償不過動動嘴皮子,實質效果、公民觀感令人存疑。 世界人口愈來愈多,多到地球幾乎已經無法負荷。我深信放手大砍的光景,遲早會出現的。如果人不願去作,就交給戰爭這種更加殘酷無情的自然機制運行,我也沒有意見。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551
|
引用:
我是認為贊成死刑的人就是那個背後的兇手 一個團體中有人提出意見表決通過 結果那個人要整個團體為他負責 自己完全不用付任何責任 光想要拿自己認為的好處 又不肯付出 還是那個執行槍決的人才是兇手 我是認為很不合理 以前我不贊成死刑 因為我不知道自己怎麼有能力剝奪其他人的生命 現在我傾向贊成了 反正人類每天都在剝奪牛羊豬雞等生物的生命權 那人類剝奪自己同物種的生命也不算什麼 可能有人會說人類是高等、智慧動物跟那些動物不同 但是我要說 生命沒有什麼高低等的分別的 那都是人類自己說的 大自然沒有這樣教導人類 土石流一來 牠們會死,人類就不會死嗎? 今天我贊成死刑 有人被槍決的話 我會告訴自己 自己也是潛藏於背後的兇手之一 我必須為自己的意見負責 其他那些投贊成票的人也是一樣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中壢
文章: 344
|
現今的司法與死刑執行的制度,讓小弟心裡做出這樣的假設:
====================================== 要是家人遭遇到跟這些被害人一樣的問題, 兇手殺人罪應處死,卻不執行或判無期徒刑, 請求法官從輕量刑,最好輕判讓兇手有機會走出牢獄, 等兇手出獄,親手殺了他, 如果兇手的親人不但不認錯,還找辦法脫罪, 牠們一樣不放過... 然後自首,深表悔意願意贖罪, 不具悔意都不會死刑了,何況是自首... ====================================== 公堂之上假設一下,不違反大清律例吧?
__________________
店家的話聽聽就好,不要當真!!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438
|
引用:
依照那位A兄的說法,我不認同他的說法,想要把他幹掉,因為我覺得他本來就該被幹掉,所以是合理的。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12
|
現行法令有什麼刑罰能和死刑一樣有威力 能說服社會大眾去廢除死刑?
我一點也不認為現在廢除死刑是個好方法 在社會大眾大多數不能接受和現行法令都還沒有取代死刑的刑罰之前 死刑不能廢 也不能停止執行...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中和
文章: 1,760
|
如果人不應該殺人,為何我們同意國家殺人?
第一句話就破功了 既然人不該殺人 殺了人的肉塊 我們就不該稱他為人 殺人的"東西" 就該被毀滅 現在台灣判死刑已經夠難的了 這些"東西"還不快銷毀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
引用:
其實你講得我都聽得懂 但我對於要不要廢除死刑的問題,我只敢說,我不知道(所以真的不要認為我聽得懂黑豬肉講啥,就認為我全部同意他) 因為邏輯上,真的不是說因為對方殺人,所以我們就有權力奪取他的生命 可是情感上,無論你跟被害人,或是支持死刑的人,跟他們講邏輯怎麼樣都少了一點立足點(我覺得啦) 也就是說,我覺得正反面雙方都對,讓我覺得這個問題很不簡單 所以我一直覺得要不要廢除死刑這個問題,是可以討論 但是馬上就要上路實在是很不適當 所以我也覺得法務部做的太快 但我也覺得,反對死刑的人,也應該想想邏輯面上的問題,我覺得這是台灣一討論到廢不廢死刑?很缺少的部分 此文章於 2010-02-02 10:11 AM 被 李麥科 編輯.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