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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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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出來不就得了,鄉民很強大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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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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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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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台灣國-早漏矯正塾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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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錯了!
我會停止簡訊、電話、email、郵件、包裹,甚至是對她家人的騷擾並會好好反省!!! 我會徹底消失在她生命裡的每一刻...從今而後... 因為我過去不曾出現、現在也沒出現....而且我不認識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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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9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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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有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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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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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某位先生真的如你過去一次次承諾的,如大家建議你像個男人一樣,請消失,請停止對我朋友的騷擾...
收集證據都可以告他了 不想告 就搬家換電話號碼等等 換工作 都可以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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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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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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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還是有法可以管的,
家庭暴力防治法,跟社會秩序維護法。 但是沒有看到簡訊內容是啥, 很難定義說什麼樣的實際情形是騷擾或是恐嚇。 很簡單的方法 打113啦不就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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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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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這種行為跟拜類沒兩樣
別人的事關你屁事 無聊, 我看你是想把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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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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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情感是不能只看表面發生的事講道理。
樓主也不瞭解全部的事實。 雖然分手應該是男女雙方自己談好就好。 但現在這樣的情形,有證據要提告當然可以。 但我覺得男女雙方請好友一起來面對面談, 瞭解雙方到底要的是什麼? 男女雙方如果都不能坦白講自己要什麼、對方哪裡不適合, 那就不要理他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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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9 您的住址: 看的到海的地方..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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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首先,先謝謝諸位的回應。 誠如r大所說,其實我們都不是當事人, 因此無法短時間內徹底了解他們之間的問題, 而我們其實就是受害者的一群好朋友們, 剛好朋友們是貴站七八區的忠實觀眾, 且也聽說曾經在此看過對方寫過他們的故事,(聽說有看到妹子照片...唉!) 因此想說寫在這裡也許可以藉此表達我們的意思, 同時也希望同時可以得到一些建議,幫助我們這位小妹子。 我們並沒有跟受害者討論過就把這件事情寫在七八區, 其實我們有想過這樣是否會造成妹子的困擾,(我們非常擔心..) 但我們的出發點是希望能夠幫助她走出這段陰霾,脫離這段騷擾。 因此我的概述都是我們幾位從開始發生事情到現在所有的加總, 實際上男女雙方要什麼,我想從男方的騷擾簡訊上看來, 他是想要復合, 講好聽點是希望我們妹子再給他一次機會重新再一起之類的, 但我們看來是真的很可笑, 因為他已經對我妹子造成傷害,朋友都當不成,更不要說再進一步了.... 我們不忍再問妹子對這男生有什麼想法或者感受, 但我聽說,朋友幾個月前問過妹子, 結論應該是,還真希望從沒認識過他...之類的...吧... 但我想這種絕話應該也算是我朋友加過料的, 因為妹子其實是很排斥提起這段不堪過往的... 由於我們都不是當事人,因此她的想法我想就不便再繼續轉述了, 我們還是基於希望幫助妹子的本意,希望能幫忙她走出陰霾, 她算是個樂觀開朗的女生,只是因為這件事的關係對感情的事有點排斥了.. 不然她身邊並不乏追求者,我們也希望看她幸福快樂,有個人照顧多好~ 另外我要在此回應宅神大, 我們知道我們不是當事人,也不好插手介入別人的事, 只是她是我們真的很好的朋友, 我相信大家都會希望身邊的朋友都能幸福快樂... 至於我們妹子的幸福快樂是因為誰, 我們都相信不可能會再是騷擾她的那位先生了... 不管之前有過怎樣的回憶, 現在這一切看來都很難堪、留下的回憶也都是最後那些不堪... 然後,(朋友說這邊要自爆對吧..) 當然就是因為沒把到,所以就視她為妹子了... 大家好朋友一場,只希望能夠幫幫她,看她開心其實大家也都會很安慰... 另外可能在時間點上我有表達錯誤, 經我們幾個確認時間後, 我說的今年初是農曆年,也就是過完農曆年後, 實際時間應該是2009年2、3月分手...然後也是騷擾的開始... 而所有資料我們都有保留,檔案也都有備份, 看過這些檔案(簡訊、信件), 也才知道為什麼我們妹子這麼不想提、也真的會視為惡夢一場, 寫過這些會讓人飽受驚嚇的簡訊再來說要復合說有多愛對方, 簡直是騙鬼!! 你這樣對待一個你口口聲聲宣稱你很愛的人,真的很丟男人的臉... 在此再次謝過諸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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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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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誰阿
引用:
到底是誰阿..好想知道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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