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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壞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7
反正不是殺了名人,
都馬沒事.
你看今天如果是殺了利委豬公,
包准五天死刑定讞
     
      
舊 2009-12-31, 12:32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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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壞人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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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喔~

因為被告有道歉, 並且還上訴, 說想判死刑.

所以就這樣.

如果我是被害人的先生, 一定打聽到關哪邊, 哪一工,
然後花錢取首級.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09-12-31, 12:34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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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離線中  
orc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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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熱火爐
文章: 2,289
可能會因義憤殺人∼不起訴...
引用:
作者想當壞人
反正不是殺了名人,
都馬沒事.
你看今天如果是殺了利委豬公,
包准五天死刑定讞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9-12-31, 12:38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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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cish離線中  
DEVON1224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747
道個歉就沒事那還要法律幹麼?
台灣在這樣亂下去
很快就會有抱持著跟夜魔俠、制裁者相同理念的人出現
以暴制暴...
法律無能就只好靠自己了...
舊 2009-12-31, 12:54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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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ON1224離線中  
insanit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7
引用:
作者翻桌啦
無期徒刑是可以,但是永遠不得假釋只能服勞役到壽終。

這樣大家應該就不會反對廢除死刑了。

老實說,一堆兇殘的殺人犯早就至生死於度外了,判他死刑又如何? 他自己也知道他死定了。 倒不如永服勞役,反正一堆產業行業都沒有人想做,又可以省下請外勞的錢。


+10000000
那些最兇殘會殺人放火的,他們大概都覺得反正生活也沒什麼希望了,能及時行樂最重要,死刑又怎樣,反正出來混的就算沒被槍斃也很可能被其他出來混的幹掉,誰知道呢~~他們都過一天算一天,不會去想將來怎樣的啦,死刑對那些人來講沒啥大作用我覺得。
舊 2009-12-31, 01:10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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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anity離線中  
sunn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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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司法支出,占政府總消費支出的1/10左右.
大約每人每年花6~7000元在司法體系上.

不判死刑,
無期徒刑幾十年的時間,
真的要讓他們辛苦一點過.(不能說痛苦過,這樣違反人權.)
而且還得想辦法讓他們從事生產,別老是花國家與百姓的錢.
舊 2009-12-31, 01:47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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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walker離線中  
jshj031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393
應該把牠關到都是關性侵害犯的監獄,天天餵牠的屁屁吃玉米
舊 2009-12-31, 03:56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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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hj0314離線中  
fgasfga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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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國外有終身監禁,台灣沒有
舊 2009-12-31, 04:08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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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asfgasg離線中  
ms17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30
引用:
作者FD3STYPER
喔~

因為被告有道歉, 並且還上訴, 說想判死刑.

所以就這樣.

如果我是被害人的先生, 一定打聽到關哪邊, 哪一工,
然後花錢取首級.



歹勢啦~~被害人好像是離婚的單親媽媽~~~~XD
舊 2009-12-31, 04:11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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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labor
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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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1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現在沒有法官敢判死刑.....
判死刑,可能更十八審,還沒確定.
我們慢慢看下去,
看哪一個殺人犯惡性重大到足以讓法院判到死刑.
鄭太吉這類的故事,大概後無來者了.


其實正因為如此,才更應該判死刑
因為現在亂用假釋制度
常常
無期徒刑 = 有期徒刑
死刑 = 無期徒刑
所以要判真正的無期徒刑,就應該判死刑才對
__________________
當別人向我伸出手時,
我總是低著頭猶豫該不該從口袋伸出手來,
終於下定決心,準備輕握對方的手時,
才發現對方早已轉過身去,
於是只能用無意義的笑容來唾棄自己的尷尬.

~~ http://blog.yam.com/PatlaborGao ~~
舊 2009-12-31, 04:29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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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labo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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