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fuckoil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2
對了說到**妓這件事

小弟個人有一個問題 , 難到你們都不怕得性病嗎?

為什麼還要去啊?
     
      
__________________
int 一定會中樂透函數(void)
{
   int result=一定會中();
   char get[15];
   if (result)
   {
    取得樂透號碼(get);
    printf(" 本期樂透號碼:%s \n",get);
    return true;
   }else {
    求求你讓我中();
    一定會中樂透函數();
   }
   return false;
}
舊 2009-12-03, 03:11 P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uckoil離線中  
*stefok*
Basic Member
 
*stefo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灣以北、台北以北
文章: 22
引用:
作者fuckoil
對了說到**妓這件事

小弟個人有一個問題 , 難到你們都不怕得性病嗎?

為什麼還要去啊?



這位網兄還真天真(無貶意)
職業的(付費)比私下濫交的(免費)
才更高風險咧
 
__________________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舊 2009-12-03, 03:29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efok*離線中  
nightowl
*停權中*
 
nightow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小點點是拿來做什麼的!

我覺得有些事情不要弄的太白,要不然造成站長被關切而關站,到時候要去怪誰!
而且七八區的討論本來就是除了政治文之外其他都可以!
記得還有些自爆文寫的跟情色文差不多!

此文章於 2009-12-03 03:32 PM 被 nightowl 編輯.
舊 2009-12-03, 03:31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ightowl離線中  
fuckoil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2
引用:
作者*stefok*
這位網兄還真天真(無貶意)
職業的(付費)比私下濫交的(免費)
才更高風險咧


因為我的想法是這樣 , 女方今天一定不只跟你一個人做 , 所以我認為風險都一樣

不是嗎? , 因為他要賺錢 所以一定是只要付的起錢就可以 對吧?
__________________
int 一定會中樂透函數(void)
{
   int result=一定會中();
   char get[15];
   if (result)
   {
    取得樂透號碼(get);
    printf(" 本期樂透號碼:%s \n",get);
    return true;
   }else {
    求求你讓我中();
    一定會中樂透函數();
   }
   return false;
}
舊 2009-12-03, 03:33 P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uckoil離線中  
Lisa Hsu
*停權中*
 
Lisa Hs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引用:
作者李麥科
我覺得

如果貼嫖妓文不行,那其他那些貼帶點色色的美女圖,甚至發便當的人
請問您也是相同標準嗎?
還是那些可以,嫖妓文不行?那我覺得您的標準很奇怪

如果您的標準一致
認為這個站不應該這樣,OK,那我支持您的想法,但是我認為您更應該通知的是站長
讓他決定是不是要對這件事情進行管制,如果就像政治文,連站長都說no,我覺得我也應該按著規矩來
犯了規就照站長的處置處理,一句廢話都不說

但是如果站長認為沒問題,那我覺得,您大可把瀏覽器的書簽列還是我的最愛裡面的PCDVD書簽刪掉,反正,這裡不是您認為的正常地方,建議您刪掉,眼不見為淨
或者您還是無法容忍這種狀況,建議是鬧到水果日報,還是NCC隨便您,我覺得這樣比跟風俗大吵架,來的積極多了

只是在這邊,針對某個人一直批評,一點作為也沒有,對不起,我真的覺得只是嘴砲而已

記得你一直自稱是自由主義者,維護不同人說話的權利,怎麼現在也是前後不一?你的標準也非常奇怪喔!

貼美女圖,只要尺度合法,我覺得沒啥好管;發便當就陷站長於不義了,因為是不合法的,沒什麼好拿來說嘴.

一直貼嫖妓文,很讓人受不了.首先散布色情資訊是違法的,更不用說這裡有女性網友與未成年人.對女性而言,他一直散布鼓吹女性是可以歧視買賣的,為何我們女性要忍受?

不用罵什麼正義魔人,上次討論小S主持節目喜歡吃男人豆腐,這裡就有不少網友罵她敗壞社會風氣,年輕女性會模仿等等.將心比心,鼓吹歧視女性就有正當性了?是不是罵小S的全是正義魔人呢?

還有風俗刑警寫純日文不翻譯,一犯再犯,擺明瞧不起台灣人,麥克大熱臉貼他冷屁股幹啥?要幫腔也找個會尊重自己的人吧!
舊 2009-12-03, 03:34 P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sa Hsu離線中  
風俗刑事
Basic Member
 
風俗刑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8
您的住址: 彩の国
文章: 23
引用:
作者Lisa Hsu
記得你一直自稱是自由主義者,維護不同人說話的權利,怎麼現在也是前後不一?你的標準也非常奇怪喔!

貼美女圖,只要尺度合法,我覺得沒啥好管;發便當就陷站長於不義了,因為是不合法的,沒什麼好拿來說嘴.

一直貼嫖妓文,很讓人受不了.首先散布色情資訊是違法的,更不用說這裡有女性網友與未成年人.對女性而言,他一直散布鼓吹女性是可以歧視買賣的,為何我們女性要忍受?

不用罵什麼正義魔人,上次討論小S主持節目喜歡吃男人豆腐,這裡就有不少網友罵她敗壞社會風氣,年輕女性會模仿等等.將心比心,鼓吹歧視女性就有正當性了?是不是罵小S的全是正義魔人呢?

還有風俗刑警寫純日文不翻譯,一犯再犯,擺明瞧不起台灣人,麥克大熱臉貼他冷屁股幹啥?要幫腔也找個會尊重自己的人吧!


先把妳的ID改成中文,因為你已經擺明瞧不起不會英文的
全世界人
連李兄都改成中文了
妳還不改!
舊 2009-12-03, 03:41 P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風俗刑事離線中  
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Lisa Hsu
記得你一直自稱是自由主義者,維護不同人說話的權利,怎麼現在也是前後不一?你的標準也非常奇怪喔!

貼美女圖,只要尺度合法,我覺得沒啥好管;發便當就陷站長於不義了,因為是不合法的,沒什麼好拿來說嘴.

一直貼嫖妓文,很讓人受不了.首先散布色情資訊是違法的,更不用說這裡有女性網友與未成年人.對女性而言,他一直散布鼓吹女性是可以歧視買賣的,為何我們女性要忍受?

不用罵什麼正義魔人,上次討論小S主持節目喜歡吃男人豆腐,這裡就有不少網友罵她敗壞社會風氣,年輕女性會模仿等等.將心比心,鼓吹歧視女性就有正當性了?是不是罵小S的全是正義魔人呢?

還有風俗刑警寫純日文不翻譯,一犯再犯,擺明瞧不起台灣人,麥克大熱臉貼他冷屁股幹啥?要幫腔也找個會尊重自己的人吧!

您弄錯我的意思,我沒有說他不能說話,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要他閉嘴
我的意思只是跟他說,一直找風大麻煩,只是浪費時間,風大的價值觀跟他不同
要是想要改變風氣,我給他一點建議,這樣做比較快,如果最後改變了風氣,我也無話可說啊
只是如果他決定繼續找風大麻煩,我也只是認為他嘴砲,不代表它不能嘴砲,我只是說他嘴砲,就這樣而已
我不喜歡他在這件事情上嘴砲,不等於我認為他不能嘴砲,請你看清楚,謝謝

第一段話我的意見就是這樣,至於其他,我沒有意見,但是我認為如果您想要改變甚麼,可以參考我給那位A大的建言
舊 2009-12-03, 03:51 P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李麥科離線中  
Lisa Hsu
*停權中*
 
Lisa Hs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第二百三十五條(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

散布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之文字、圖畫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舊 2009-12-03, 03:51 P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sa Hsu離線中  
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Lisa Hsu
第二百三十五條(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

散布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之文字、圖畫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條列這個出來又有甚麼用

你真的要用法律解決某些事情,除非你是執法者,不然請上法院

只是貼這個出來,對啦你是對的,可是又怎樣呢?PCDVD有變成你想要的樣子嗎?
舊 2009-12-03, 03:56 P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李麥科離線中  
風俗刑事
Basic Member
 
風俗刑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8
您的住址: 彩の国
文章: 23
引用:
作者Lisa Hsu
第二百三十五條(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

散布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之文字、圖畫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快點告
舊 2009-12-03, 04:01 P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風俗刑事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44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