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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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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發生什麼事
是誰做的****? 又說了上人什麼? 哪位大德可以幫忙解答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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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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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倒是聽過推崇萊卡相機的人, 說曾經有台萊卡相機從飛機上掉落到沙漠, 數十年之後有人撿到, 裡面的底片竟然還可以沖洗出相片. 或者是某台萊卡相機從瀑布上掉下去, 撿起來之後竟然還可以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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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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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中山高T壩是違章建築嗎?
還是廣告看板? 毀謗可以由個人或政府行政單位人員認定嗎? 還是要經過司法體系開庭審理才算數? 最後是哪個看板到底說了什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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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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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重點是開版的經常發這類的擦邊文 扯到最後一定又會扯到政治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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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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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想想璩美鳳的光碟雜誌強制回收事件 你就知道行政單位有沒有權利認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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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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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楊縣長應該是用: 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 來拆違法T-BAR.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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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貝克街
文章: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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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是罵到名人才會鬧大.... 要是t壩上罵的是一般默默無名的老百姓... 會有人來拆才有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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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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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璩美鳳光碟是因為****的關係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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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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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我猜如果那塊T霸真的有違反限建規則 楊縣長可能就如您所說用這條法來管 不過沒有違反限建規則 我看來看去也只有 引用:
勉強說的上,可是我想真的這樣搞,法院鐵定有事做啦 總之我也不專業就是了,胡亂猜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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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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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是頂多就是管那塊T霸本體建築的法令 可是不管T霸上面寫啥 也就是說,如果T霸本體是違章建築,沒經過申請、確認無安全疑慮等等手續,我也支持楊縣長拆掉它 但是如果T霸本來就是合法的,楊縣長卻因為上面寫了對上人不好的話語,進而說這會影響社會安寧,所以要拆,我個人很有意見 最多,就是第十一條可以引用,也就是那段「對市容觀瞻有重大影響者」 可是這很曖昧啊,如果因為這樣政府就可以拿來拆掉任何意見表達 我是覺得很有討論空間 當然我不否認如果有人覺得,如果今天我貼了一張裸女圖在T霸上,我只是表達了藝術上的意見,那為什麼要撤我的裸女圖? 這的確有爭論點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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