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
個人也覺得,如果情況已難以挽回,若是親友已承受不住各種難熬的治療時,
應該認真考慮安寧病房的必要。這做法不要想成是放棄親友讓他們等死, 而是在於讓他們能夠有尊嚴的走完人生最後一段路,並且安詳的闔上雙眼......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
走著進去躺著出來,家屬的感覺一定很悲痛。
既然癌細胞侵犯骨頭為末期,實在用不著切除摘除膀胱及腎臟,應讓病人有品質有尊嚴地走完最後一程。應該先驗骨頭切片才對。 ICU(加護病房)症候群也是有疑問的。如果病人真的遭到苛待,是否權威說一句「ICU(加護病房)症候群!」就蓋過去了?當然病人也有可能妄想胡扯,但總要聽過雙方說詞,加上客觀證據,而不能一句「ICU(加護病房)症候群!」,完全否定病患發言權。為子者看到老父被插管,有口難言的模樣,一定很痛苦吧!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