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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5h2wcty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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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289
被查出前

家長: 幹.....什麼 我兒子只是不想被臨檢而已就要開槍 他平時**妓不給錢 我作老子的都沒在管了 還輪得到外人來管
圍事份子:國賠 國賠 這得愛國賠啦 哩工得恩得......

查出後

家長:我兒子很乖的 像綿羊 一定是交了壞朋友 揹了壞朋友的黑鍋
圍事份子:雖然我和他交情很好是世交 但我一直不知道他家是流氓世家阿 我只是情義相挺


以上純屬虛構 若有雷同.....那就是真的
     
      
舊 2009-05-12, 06:16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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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5h2wctyos離線中  
supersula
Advance Member
 
supersul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463
引用:
作者雲 亦塵
不同一件,間隔2個多月,可能有人會搞混

轟6槍 警濫殺騎士 母:還我兒來
專家:後腦中彈 用槍過當
http://tw.myblog.yahoo.com/jw!kbJNfuKGHwI98ybjbIFQHFcA/article?mid=46804&sc=1
(這是加速逃逸的)


開槍誤傷少年 家屬控訴警騙人
http://www.ttv.com.tw/097/12/097122...2254919302I.htm
(這是衝撞警察的)


原來是兩件事情

鬧比較大的那件苦主已經埋單了
 
舊 2009-05-12, 06:28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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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sula離線中  
dddada
*停權中*
 
dddad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1,061
對方都開車撞警察,有殺人的意圖了

開槍只是剛好
舊 2009-05-12, 06:28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ddada離線中  
流。金。歲。月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74
人犬團體:這兩位少年很"耐死"的,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舊 2009-05-12, 06:40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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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金。歲。月離線中  
Gemini-A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0
引用:
作者流。金。歲。月
人犬團體:這兩位少年很"耐死"的,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對阿,這兩位少年很"耐死"到連民進黨台北縣黨部都跳出來幫開記者會控訴警察傷人....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此文章於 2009-05-12 06:50 PM 被 Gemini-A 編輯.
舊 2009-05-12, 06:48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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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A離線中  
diadiad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引用:
作者FD3STYPER
好了吧~

怎麼辦?!

這樣要怎樣處理這兩個未成年的畜牲!?!?

不對喔!

剛剛查一下, 一個已經滿囉! 可以死刑.



待會又會有人跳出來說死刑無法教化這些人,無期徒刑才是正解...
舊 2009-05-12, 06:53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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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diadd離線中  
Totenkopf
Advance Member
 
Totenkopf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這種案子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垃圾就不要讓他們再浪費空氣與糧食
把他們剁碎了拿去餵狗才是愛地球啊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09-05-12, 07:09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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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離線中  
KING-KNIGH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109
引用:
作者Gemini-A
對阿,這兩位少年很"耐死"到連民進黨台北縣黨部都跳出來幫開記者會控訴警察傷人....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
舊 2009-05-12, 07:17 P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ING-KNIGHT離線中  
KING-KNIGH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109
引用:
作者Totenkopf
這種案子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把他們剁碎了拿去餵狗才是愛地球啊


應該是一律殺肉捐出..
他們這一身器官可以救不少人阿, 還可以贖罪.
反正絞碎當肥料太可惜了啦 .
舊 2009-05-12, 07:20 P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ING-KNIGHT離線中  
knsm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328
引用:
作者FD3STYPER
剛剛查一下, 一個已經滿囉! 可以死刑.


問題是哪個法部部長敢執行死刑
舊 2009-05-12, 08:18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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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sm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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