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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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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分局長的老闆~~~如果不挺他 在背後給他一刀~~~~ 那就看看吧 太多前車之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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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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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那麼誇張,這個只是市民代表,並不是縣市議員, 也就是如果你不知道里長是誰,對市民代表就更陌生了! ![]() 因為譙警員的市民代表是乘客,並不是駕駛, 所以,不管他是不是市民代表,大多是不了了之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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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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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南部某縣,耳聞的案例~ 某鄉代幫朋友橋超載的單(剛剛要開單)~ 派出所不買帳~ 事後該鄉代找該狗群(這是我對結黨欺弱者的稱呼)的老大出面 狗老大就是某利委, 狗老大叫其他小狗出頭(縣議員和鄉長) 狗群是來暗的 事件最後是開單的波麗士下跪道歉才解決~ 事件就是貨運行老闆告訴我的,他說他就是事主(我不清楚真實性) 他想幫我消紅燈直直走的單 ![]() 阿我拒絕,他才說這件事以彰顯該鄉代的能耐(阿我拒絕是不想欠人情,欠人情有時會比欠錢慘 ![]() 他說那些顧路狗(波利士別稱),要教一次乖才會怕 但看他車行的車能載8t都馬堆到15~18t,也沒聽到司機說被開單(就很難懷疑真實性 ![]() 所以我才會說本是件是握手解決,可喜可賀 鄉下地方是化外地區~ 扶懶八 閃風頭 撿軟仔 這是我從社會學,學到受用的良方 忠孝節義,道德良心,法治公理 認同的人可以用你的人生去實踐看看,想講空話的網友漂亮言語就少說吧(沒有針對性) 人在屋簷下一定要低頭 此文章於 2009-04-29 11:21 PM 被 553311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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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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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那些幹警察的只會專門欺負老百姓而已
換做一般老百姓早就被關起來了 腐敗的官僚,撿角的警察 以後酒測乾脆立法排除條款好了 當官的通通不用檢測,反正檢測也會放水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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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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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山分局副分局長吳水龍的解釋
喝醉酒 向警察飆三字經 其實是沒有關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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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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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又損失一位好警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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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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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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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無聊! 你有不滿就自己打電話給他,號召鄉民搞群眾暴力有什麼意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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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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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15日電)板橋地檢署偵辦海山警分局疑縱放永和市代會副主席許鈞凱案,今天傳訊許鈞凱,認定他確實辱罵、毆打警察,當庭將他依妨害公務罪逮捕,訊後諭令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候傳。
許鈞凱今天辯稱當天他喝醉了,不記得案發過程,至於警方蒐證錄影帶中的穢語,是他的口頭禪。 檢方則出示蒐證影帶,清楚發現,許鈞凱在警方攔檢盤查時,亮出證件嗆聲自己是副主席,並且動手推、以腳踢員警,還阻撓員警實施酒測,認為許鈞凱根本就是推諉卸責、避重就輕,阻撓執行公權力證據確鑿,因此當庭將他改列為妨害公務被告並帶上手銬,訊後再諭令5萬元交保。 板橋地檢署偵辦許鈞凱涉嫌妨害公務案,一度衍生海山警分局送交勘驗的蒐證錄影資料疑遭刪除,檢方還表示要追究警方湮滅刑事證據罪,縣警局5月1日火速將復原檔案送給檢方。檢察官經勘驗後,今天訊問許鈞凱,認定他有辱罵、毆打警察的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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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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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心有戚戚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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