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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renemilktea
站在自認為正義的一方 卻喊出應該把這人怎麼凌虐處死 還越講越多

我卻覺得 這些人的殘忍和壓抑其實不在這些犯罪者之下...

我同意你

其實有人會以為你我的看法就是要廢除死刑之類的

但是這個問題我不知道,況且現在要不要廢除死刑不是重點

我關心的是有沒有給這個犯人一個公平的審判,儘管最後還是會判死刑,你還是要給這個犯人一個公平的機會,讓他爭取不要判死刑

而不是因為眾怒,所以給一個重刑犯死刑,這樣跟私刑有什麼差異?你只是站在正義這一方施刑而已

大家可以想想:為甚麼一個重刑犯,就算是殺人如麻一個死刑不夠的犯人,我們還要經過漫長的審判程序再給他死刑?
     
      
舊 2009-04-21, 12:19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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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離線中  
ywe.
Advance Member
 
yw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您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文章: 463
引用:
作者李麥科
那請問全民公審與私刑有什麼差別?

只是人比較多的私刑?


我是說現在的行為是全民公審.

可是法律就一定對嗎.法官亂判你有辦法嗎.

笑全民公審.你被洗腦太嚴重了.事情沒有絕對的.
 

此文章於 2009-04-21 12:24 PM 被 ywe. 編輯.
舊 2009-04-21, 12:19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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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we.離線中  
官字兩張嘴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39
判死刑,又不簽執行令
舊 2009-04-21, 12:23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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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字兩張嘴離線中  
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ywe.
我是說現在的行為是全民公審

了解了解
舊 2009-04-21, 12:24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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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離線中  
iorittn
Master Member
 
ioritt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766
我想說.......
一樣是蓄意殺一個人
多數也沒判到死刑
(台灣一年社會新聞死幾個,死刑一年又幾個)
如果這個人被判唯一死刑
那法院可以關了
司法制度可以不用了
牢裡關的那些直接全殺一殺就省事了
__________________
Ark-Baroque-Yield-Sacrifice-StarDust
Elis的肖像,少年Abyss尋找的女孩
為愛打開冥府大門,揭開無限輪迴的少女
"那個女孩,是我尋找的Elis嗎?"假面男如此說著
最後認清真相的少女EL,夢想與現實的交會點
第四地平線,那個樂園的名字是"ELYSION"或是"ABYSS"
=====================
Dropbox推廣連結
http://db.tt/ZD1hTLkG
舊 2009-04-21, 12:26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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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rittn離線中  
三隻羊
*停權中*
 
三隻羊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208
引用:
作者李麥科
看到你的發文,我覺得我們法治社會還有點距離...

我只想問

我不講廢不廢死刑這個問題,也不預設立場他應不應該判死刑

首先請問你要憑什麼法律來判他死刑?

還有請問你怎麼確認這是謀殺?殺人未遂?還是過失殺人?

最後,請拿掉道德與情感,憑什麼判他死刑?


因為他該死
舊 2009-04-21, 12:26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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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隻羊離線中  
hsinyic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人權團體:判死刑女嬰就會活過來嗎?
舊 2009-04-21, 12:32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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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離線中  
HanyuLee
Elite Member
 
HanyuLe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5,077
引用:
作者馬特.
他媽媽也有責任

幹嘛用女兒來激她先生

這種父母 唉........


叫孩子他爸 把孩子丟進去

他媽算共犯嗎?
舊 2009-04-21, 12:33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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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yuLee離線中  
boge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8
文章: 354
引用:
作者李麥科
看到你的發文,我覺得我們法治社會還有點距離...
我只想問
我不講廢不廢死刑這個問題,也不預設立場他應不應該判死刑
首先請問你要憑什麼法律來判他死刑?
還有請問你怎麼確認這是謀殺?殺人未遂?還是過失殺人?
最後,請拿掉道德與情感,憑什麼判他死刑?


我的前提本來就是『如果這個社會允許死刑』,把一個毫無抵抗能力的嬰兒扔進油鍋,這不是謀殺是什麼?如果這不是謀殺,不夠資格判死刑,那麼陳進興、劉煥榮都不該槍斃。

如果台灣真是法治社會,前幾天在桃園機場罵人的女教授就不應該被檢察官以妨礙公務起訴,郭冠英更不應該丟掉烏紗帽,法治,my ass。
舊 2009-04-21, 12:34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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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geman離線中  
sunnywalker
*停權中*
 
sunnywalk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可惡的行為,大家都有共識.

但法律面的問題,大家還是冷靜些.
可以希望他被判死刑,但不適合這樣公開呼籲.

而且法務部無權指揮法官,
也極少干預檢察官求刑輕重.
舊 2009-04-21, 12:35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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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walke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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