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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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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油點
別喪志 男人一喪志就完了 投資的知識是靠累積的 去書店逛逛 勵志的書也可以看看 看看書利用空頭把知識累積夠了 時機到了你才把握的住 別打電動 電動打了容易沈迷 一沈迷下去時間就浪廢掉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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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就是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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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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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這樣ㄝ
我四年前三月初在金門縣金寧鄉環島北路 踩到狗大便就一路衰到現在 先是踩完後一個禮拜就當人長期飯票 之後三年半就跟僕人一樣 半年前還被對方看不起甩掉 然後接下來又收到兩張卡 這坨大便真恐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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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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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像沒幾人"認真研究相關規定" 雖非強制性,了解後你會發現是"柔性強制" 不繳就"一輩子都不要繳",否則十年過去,後悔想再加保已不接受 十年內那天後悔要連追加利息,是一筆可觀的數目. 重點是大慨不可能到65都沒工作或不打算工作?其間投保身分會轉來轉去,按照規定沒工作要投國保,有工作自然有勞保/工保 不繳的後遺症是,從第一天開始十年內,國保費會成為你的負債,政府會去追你有工作的配偶,如果沒有配偶,在十年內有交往對象要結婚,請通知你要結婚的對象,你有多久沒繳不然婚後配偶會收到勞保局的追繳通知.. 總之,現在處於失業狀態,還有能力建議去繳費,不然,將來法令修改或出現一些狀況想要投國保,會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ps:以上是友人中花了不少時間研究且詢問得來的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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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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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說"非強制",也是沒錯,實際名稱是:"柔性強制"。 http://www.epochtimes.com/b5/8/9/30/n2281082.htm 引用:
如果單身時不繳,結婚後就會變成強制了。 除非你這輩子不結婚。 國民年金保險懲罰結婚 不繳費罰配偶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docid=100681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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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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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有些人對一些事情總是一知半解,或是只理解自己想要知道的。 對於其他的資訊,就視為無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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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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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
我一直都沒去繳國民年金耶... 一直寄單子來都把它扔了 到底是強制還是非強制阿 以後被罰就靠背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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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chum bucket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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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氣不好鳥事連篇+1
話說剛剛也收到一張動員啥小的信 淦..... 難拆死了什麼機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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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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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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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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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 老: 我的不婚教可是有暗盤在支持我的喔..... (手上同時還抓抱著空姐跟 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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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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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老:躺在溫柔鄉,也中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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