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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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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有權選公司
公司自然也有權辭退勞工 同意-->勞工摸著鼻子領低於基本薪資的薪水 不同意--公司摸著鼻子繼續付原薪資 --公司照樣減薪,勞工告官 --公司進行裁員,領資遣費 --公司放給他倒(這個有存保,半年內的薪資) 就這幾個狀況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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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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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已經改口了嗎?
就算有簽同意書,與法令牴觸有效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7/2/1bbnl.html 大逆轉 無薪假須付基本工資 更新日期:2008/12/17 07:30 記者黃依歆/台北報導 勞委會在短短數天內推翻無薪假可低於基本工資的解釋,昨(16)日緊急召開記者會,說明在勞資雙方同意下實施的無薪假,企業仍須給付最低17,280元基本工資,給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 根據勞委會上周五對無薪假的解釋,只要在勞資協商同意下,月薪可照工時比率縮減,且可低於基本工資。 但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天改口表示,企業雇主受景氣因素影響致訂單減少,所造成的停工或減產,可以歸責於雇主的責任,雇主應該依原勞動契約給付工資。如果企業採取的是無薪休假方式,在勞工同意之下才可實施,且按月計酬的全職工資不得少於基本工資17,280元。 王如玄指出,新政策解釋後,將有雇主可能裁員的顧慮,勞委會的就業安定體系已逐步加強,可提供協助的機制包括失業給付、職業媒合、職業訓練及就業安定輔導團等。 至於無薪假支薪相關罰則部分,勞委會表示歡迎勞工申訴,勞委會將依相關法規處理。 勞委會上周五的原決定,是依照90年發文高雄市勞工局的解釋函而來,王如玄表示,當時政府基於保護勞工,不希望為維持基本工資而害勞工丟了工作,因此作出工資可按工時比率縮減、可低於基本工資的解釋。 王如玄說,經過與學者、專家連日討論,勞委會決定在目前的時空環境下工資固然可以按工作時間比率減少,但為了保障勞工基本生活,原約定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每月工資不得低於17,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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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饋小黃卡號 34923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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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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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雇主跟勞工協調 XXOO........... 」
屁話! 台灣哪個企業雇主跟會跟你協調 ? 樓主就是個例子,丟給你簽不簽後果看的見 再怎樣勞工都最輸,條例都是見鬼用的,啊勞委會是在幹什麼吃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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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修得文武藝, 賣與帝王家
文章: 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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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走的時候還是得走吧~
被裁有時不見得比不被裁划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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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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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同意書還是別簽了
當公司裁員有想到你時 就算這波沒裁掉 下一波也是會中獎 而且裁員時第一波的條件是最好 越後面的條件越差 甚至公司會不想給資遣費 公司會想辦法讓你日子很難過 你自己自然會離職 既然早晚都會被殺頭 還是拿多一點錢走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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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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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可以看到離職員工拿武士刀衝進辦公室殺前主管、HR、總經理的社會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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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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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大家一個建議
公司政策與法令抵觸視同無效 如果公司要你簽這個,我個人是覺得可以簽 如果公司要叫你離職的話,五年內可以去跟勞委會或當地勞工局申訴 就算公司握有你自願簽名的文件,但違法的合約是無效的 婊一點,就先簽保工作,如果公司還是要你走,你再申訴,取回應得的薪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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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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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是指哪家??華X X寶 ?哪家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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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活著是孤獨的 不管是用什麼方式 在活著... 我的愛是孤獨的 不管用了多少力量 在愛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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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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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簽
但是要一式兩份 自己手中一定要有一份(影印的效力差了些) 將來有爭議時才不會被公司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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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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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引用:
好傻好天真,吃飽撐著等訴訟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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