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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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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古老的詐騙手法 有沒有詐欺事實 是由法官決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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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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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雞排珍奶
有好戲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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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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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k...既然我沒有辬法辯認你是否有詐騙之實 也沒辦法確認你是否也寄出了五封出去 我只好報警請警方處理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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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鄉民看熱鬧的地方
文章: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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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眼熟的東西幾年前看過,現在又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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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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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警察到你家的時候你可以把這段話拿給他看, 他會認定腦殘是沒有行為能力的, 應該可以不起訴.................哪有這回事!!!!!!!!!!!!!!!! 賺錢不用上網搜尋也知道是要找工作和腳踏實地吧!!!!!難道富比士雜誌的世界十大富豪有一個是靠網路戶助信白手起家的嗎 連黑道都要跟人火拼才有錢賺, 有這麼好賺人家早就賺走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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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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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清純
這如果能賺錢 AV ****衣服早就穿好 回家寄信 什麼通用汽車或是次級房貸都不是問題 信寄一寄輕鬆賺 只能說 樓主涉世未深 唉 .. 要多一練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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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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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還有不少其他的賺錢方法
可是你選擇了蠻麻煩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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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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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詐欺案 , 要有受害者才行 除非有人被這封信給騙了 , 否則 , 不會有事的 . 樓主都出面認錯了 , 比起以前很多爛貨置之不理 , 也還算可以 . 算了啦 , 留他一個認錯的機會吧 龜有公園前派出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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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原所長 , 你就饒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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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一個不知名的小地方
文章: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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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等這個 到不如去等消費卷或找兼職還比較快 你說的這個方法至少有5年以上了 跟你一樣會相信的人不多了吧 很多人都是一看到就打槍 我這個憨人都這樣了 你想會有幾個人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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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7 您的住址: 拉拉山
文章: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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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方法最早在 192x 年經濟大蕭條的時候就被人開發出來了
現在還有人在用 這套方法的開山始祖 Ponzi 在天之靈一定會感到欣慰的 我從來沒有想過到搜尋器上查賺錢 這位徐先生想錢真的想瘋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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