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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my home
文章: 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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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重點在這一段 明明是雙方認知不同嘛 嬰兒照能刺激或滿足警方的****才會被移送反辦 警方當初看了可是很有感覺的 哪知檢方不吃這味... ![]() 謎之音:不知喝奶video會不會被抓 ![]() ![]() 此文章於 2008-11-19 06:23 PM 被 xds3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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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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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到是說
因為警方只要移送就有業績 至於成不成立那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警方會想盡辦法,只有扯到一點點就移送 以至於有很多很扯的事件發生 在現行規定沒有改變之前 看來只能用規則去的力量去K這個警察了 (議員、立法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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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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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檢察官不會被操死嗎~~ 檢察官可以對胡亂舉報的員警評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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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基隆*七堵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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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嗶~嗶~你的小朋友照片不算, 沒有****無法引起任何邪念 好可愛, 可以讓我女兒跟他聯誼嗎 我不會貼圖(問過很多次, 還是看不懂大家的說明 ) 不過他只有兩個大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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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老先生作壽~壽比南山~山高水遠~遠走他鄉~鄉人飲酒~酒色糊塗~塗炭生靈~靈驗良方~方命恕罪~罪惡難逃~逃於法外~外強中乾~乾槁欲死~死於非命~命合遭災~災殃不斷~斷子絕孫~孫老先生作壽~尚饗 ![]() 老熊貓學不會新把戲,不會貼圖不是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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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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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到監察院申訴才有用, 像昨天新聞有毒奶粉事件 衛生署遭監院糾正, 監察委員還放話,若未改善或再犯,則是彈劾現任的衛生署長葉金川。 葉金川(公職人員)並沒有違法,但有失職,雖然是國王人馬, 若國王不讓他下台,就只有監察院有權力讓他落馬, 警察擾民亂找碴,同樣屬於失職濫權,或警政署的管理機制有問題, 可以把警政署的 警員.局長.署長 統統一起向監察院申訴。 此文章於 2008-11-19 07:29 PM 被 FlyNew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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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大鵰村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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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看樣子我不能把泳照貼上網路... 不然會引起女性們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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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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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來就沒有明文規定嬰兒****不屬於猥褻圖片
會不會引起****以構成猥褻圖片的定義 這不是警察說了算的 要說警察衝業績也罷,至少警察這樣做並不算失職 法律規定的也沒有錯 如果有人大量張帖收集來的嬰兒**** 也許就構成散布猥褻圖片 至於說要辦警察的會不會想太多了 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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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K ABK YT CHANNE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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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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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法律也沒規定泳裝照不屬於猥褻圖片 也沒規定裙裝照不屬於猥褻圖片 也沒規定男人穿牛仔褲不屬於猥褻圖片 圖像的呈現有沒有猥褻的意圖 要可公評,而不是由少數會想歪的人來決定的 例如... 一堆女人穿得好好的走在路上...我也是會想東想西的 這些女人也通通抓起來好了 誰叫她們讓我產生意淫的念頭呢? 有權力執法,不等於可以濫權濫法 就此案例... 絕大多數正常國民,都不會認為爸爸拍兒子的光溜溜照片有猥褻的意圖 只有這警察覺得 應該找立委去盯一盯這名員警的長官 請他替該員做一下戀童僻的心理評估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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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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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雖然法律可能沒有定義嬰兒****是否排除在未滿十八之外 但以社會觀感來說, 正常人都不會對嬰兒****有***念, 所以大家才會一片嘩然 而且當事人因為這件事耗費時間及精神 波麗士大人可以不用負責嗎? 根本不用幫他找台階下, 而是要開導他吧!(即使當事人不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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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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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會發生這種事?傳出去會讓全球都笑死。
真是丟警察的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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