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1
|
引用:
如果是您說的情況,兩個星期後才寄出存證信函,那的確是太離譜了,這樣的官司不好打 如果是一開始發現鏡頭發霉,三天內寄出存證信函,那麼這件官司能夠成立 如果本身是玩家又賣出發霉鏡頭而不告知,那非常惡劣,可惜我不知道其姓名,否則我會昭告所有我認識的攝影團體,讓他沒臉在攝影圈待下去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