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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宜蘭
文章: 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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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意思是不必合理化,英雄化他的犯罪行為... 大家不會因為陳進興已經伏法,就認為他犯的罪行可以被讚頌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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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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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恩 立委王幸男都可進立法院了.........................楊 還好吧 雖然他行為真的不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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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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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差沒炸死人而已......這種行為叫還好??原來沒出人命的話所有的非法手段都算還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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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亞利安
文章: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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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你們都還有在看新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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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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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兩人相比總有個高低 .......不知道你在氣啥? "原來沒出人命的話所有的非法手段都算還好" 是你說的, 我可從來沒認同過他的行為, 不需要往我臉上貼金 謝謝. 他是個聞人 不過就結個婚 新聞報一下 何需那麼大反應? 不然你去推動修法 把他關到死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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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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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犯罪的事情你還有閒情逸致比高低??在公共場合放炸彈好像對你來說沒什麼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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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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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新聞的劇情是日劇、港劇、韓劇、美國影集遠遠比不上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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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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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以後放著炸彈在證交所吧........... ![]() ![]() ![]() 爆了還有錢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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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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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儒門的行為不正確,而他也為此付出了代價。
在他付出了代價之後,社會也該給他一個自新的機會。 陳進興該付出的代價是死亡,當然沒有自新的機會。 而楊儒門的犯行並沒有嚴重到需要付出生命,既然如此,社會是否也該給他改過的路走? 再者,探討白米炸彈客,有人看的是"白米',有人看的是"炸彈" 有些人認為他是用自己的青春換來政府對農民的重視 也有人認為他是用"炸彈"製造社會的混亂 但是不管你的看法如何,他負了該負的責任並重新得到自由 昨日種種譬如昨日死,今日種種譬如今日生 是我對楊儒門事件的看法。 至於李泰安的搞軌案 個人也是有很深入的研究 泰安休息站部落格: http://172.17.22.67:15871/cgi-bin/b...sion=3276023207 吳漢成律師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jw!yekIaQ.eEQBpF3o3rwxCrg.P 事實上這個案子絕不是媒體報導的那麼單純 檢察官運用媒體的力量,形成輿論的公審 對於李泰安是非常不公平的!在一審判決前已是未審先判了。 在審理過程中其實也有不少證據都被推翻了(可以參考一二審的判決書) 就我的認知,這不是單純的"沒有直接證據'就判刑的案子 而是礙於龐大的輿論壓力,只能愚蠢的選擇相信 "四家醫院非檢驗報告的不排除毒物致死回函" 來認定李雙全用不明毒物毒死陳氏,而李泰安則是協助犯罪(所以改判18年) 我不敢說自己的看法都是正確的 只是就我拿的到看的到的資料做判斷 而不是看媒體說故事,看檢察官哭哭啼啼認定犯人就一昧的去相信 (雖然我也曾經一度跟著朋友在電視機面前罵李雙全無情,為了保險金謀殺自己的妻子,現在想來還真的很慚愧) 此事無關政治,應該不會被坑殺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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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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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讓我想起虐貓的那篇文章 ![]() ![]() ![]() 不少人好像認為法律無效..私刑至上 怎麼現在就沒人說要去制裁楊儒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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