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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2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照那位法官的邏輯
只要"出其不意",就不算違反當事人意願
因此任何與違反意願相關之罪刑,法條也沒有列入"出其不意"之類的字眼
只要"出其不意"來這麼一下,都可以判無罪喔
     
      
__________________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舊 2007-09-12, 01:16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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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2離線中  
cucubird
*停權中*
 
cucubir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咕咕鳥住在咕咕鐘裡面
文章: 1
應該是故意與不小心的差別吧...

所以...
如果一票人在搶特價品...
擠進去人堆中蹭...應該會判無罪...
如果大家在排隊上車,或在車箱內..人沒多到擠成一團
你的手還摸到別人的屁股上...那就有罪了...
 
舊 2007-09-12, 01:46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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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cubird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3
錢給的不夠多當然就有不一樣的結果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07-09-12, 01:54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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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st20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引用:
作者x1013
這是因為犯罪的時候"性騷擾防治法"並未通過的原因
因此不能用新的法條審判舊犯罪
再大家罵法官的時候
我覺得還是多充實一下常識
才不會鬧出"集體罵法官"的笑話


那麽之前引用舊法"強制猥褻罪"獲罪者,豈不就是冤獄囉
舊 2007-09-12, 02:33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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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02離線中  
st20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如果因為新法未通遇,舊法不能用而判無罪
之前引用舊法"強制猥褻罪"獲罪者,通通是冤獄
不僅無罪釋放,還需國家賠償

再來.繼續掰呀
舊 2007-09-12, 02:46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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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02離線中  
高檔火
*停權中*
 
高檔火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9
都說了要摸10秒才會沒事
你摸5秒當然會有事阿


別忘了下次記得要摸就摸10秒喔
舊 2007-09-12, 03:12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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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檔火離線中  
x1013
*停權中*
 
x101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66
以前就是很多行為用"強制猥褻罪"無法判罪
如言語騷擾或一些肢體接觸
所以才會有"性騷擾防治法"的產生
因為10秒事件無法用"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所以才讓他無罪逃過,不然早就判定有罪了
舊 2007-09-12, 03:42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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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離線中  
st20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引用:
作者x1013
以前就是很多行為用"強制猥褻罪"無法判罪
如言語騷擾或一些肢體接觸
所以才會有"性騷擾防治法"的產生
因為10秒事件無法用"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所以才讓他無罪逃過,不然早就判定有罪了


別模糊焦點,以前這類行為以"強制猥褻罪"定罪的案例多的是
到底是不是冤獄.誤判,如果不是這次為何不能判
("性騷擾防治法"一樣都是未通過.甚至根本還沒有)
舊 2007-09-12, 04:46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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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02離線中  
st20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性騷擾防治法"的方向是對的,可以避免少數丁丁玩文字遊戲
可惜啊.......
舊 2007-09-12, 05:41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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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02離線中  
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st202
別模糊焦點,以前這類行為以"強制猥褻罪"定罪的案例多的是
到底是不是冤獄.誤判,如果不是這次為何不能判
("性騷擾防治法"一樣都是未通過.甚至根本還沒有)

"強制猥褻罪"必須符合"強制"的定義才能定罪,定義較嚴謹
有被定罪的表示被告有強制的行為
未被定罪的則是因為僅有騷擾而未有強制動作

"性騷擾防治法"則只要是其言行讓對方感到不舒服,就足以定罪
舊 2007-09-12, 06:22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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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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