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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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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點違反善良風俗...
但是不違法就沒有好爭議的, 就像是某人盯著你看, 雖然你很不爽,但是他沒有對你做什麼舉動, 你就是不可以告他什麼, 所以...自己想開一點, 畢竟有人欣賞總比沒人理你要好多了吧? 而且這就像在泳池邊或海邊, 女孩子穿泳衣都會被"行注目禮"是一樣的道理, 你越在意,就越不自在,就更容易被注意, 要不然就不要去,這就是心態問題, 你越注意這些問題,你會發現走出門口就開始有人在注視著你, 你越往壞的地方想,結果就越糟, 最後難道要不出門來解決自己心態上的問題嗎? 那跟精神病患有何分別? 男人喜歡看女人乃天性使然,就算女人也應該會喜歡看男人吧?! 各位...你們心理是否健全, 不是看別人的反應會如何? 而是要看自己的反應為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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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春天,就不知幸福的滋味, 沒有花朵,就不知希望的未來, 沒有大海,就不知心靈的寬廣, 沒有了妳,就不知我是否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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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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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態就是喜歡看受害者驚恐的反應來滿足自己, 別理他他就硬不起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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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天母
文章: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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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
偷拍內褲不是沒有罪,而是找不到被害人出面指認偷拍者,所以偷拍底褲除非是現行犯被當場抓到,否則就算是警察覺得他鬼鬼祟祟發現他有偷拍的檔案,也因為找不到被害人而無法起訴。 (誰能光憑著內褲就找到被害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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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好山好水
文章: 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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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她們吃了事後避孕藥了沒
因為“受驚”了 天氣轉涼,小心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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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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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以後變成沒拍到毛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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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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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你小心一點..... 我在新聞哇哇哇看過有律師說.......你用眼睛一直盯著人家.....還是有可能會被告的... 因為性騷擾成立的要件是...只要讓對方覺得不舒服就可成立....如果你遇到一個神經質的...你會被告的昏天暗地.... 節目開場也有提出一個真實的案例...... 女方先誇讚男生穿著看來很修長,男生愛開玩笑回說「妳沒用過,怎麼知道我長不長?」....接著就....唉....慘劇發生了.... 女鄰居讚「修長」 男子黃腔回應被告慘 吳姓女子和洪姓男子原是高雄市左營區同棟社區大樓鄰居,去年底兩人在住家一樓交誼廳聊天時,吳女稱讚洪男當天穿著看來很修長,洪姓男子開玩笑對吳女說:「妳沒用過怎麼知道我長不長。」吳女一氣告他性騷擾,他花了兩萬元擺桌道歉,又被公司處分,最後還被迫搬離「傷心地」。 已婚洪姓男子平時就愛說黃色笑話,同事、朋友都習以為常,去年底他和住在同棟大樓的廿多歲未婚吳姓女子,在一樓交誼廳閒聊,吳女稱讚他當天穿著得體,看起來更修長。他隨即開玩笑回說「妳沒用過,怎麼知道我長不長?」不料吳女大怒,指他性騷擾,一狀告到派出所。 警方認為洪姓男子舉動並未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但依性騷擾防治法以書面通知他服務的公司,洪姓男子因此被記過處分。 吳女不服警方處理方式,堅持要告洪姓男子性騷擾,並開條件除非洪男在餐廳擺五桌向她公開道歉才願和解。洪姓男子只好席開五桌宴請吳女的親友、鄰居,但請客時他未到現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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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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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櫃小姐不夠專業誤判大小,卻要讓說實話的顧客吃官司...還有天理嗎??.....哈哈...
====================================================== 誇"小弟弟"大 性騷擾送辦 1名男士在遠企購買內褲時,脫口調侃專櫃小姐,因而惹上性騷擾官司。(本報資料照) 〔記者邱俊福、項程鎮/台北報導〕「看我的手臂、體格,我的小弟弟應該很大吧!」1名39歲的劉姓男子到百貨公司購買內褲,專櫃小姐拿出S號尺寸時,他脫口調侃對方,小姐氣得向大安警分局報案,警方依性騷擾防治法將他送辦。 法界認為確屬騷擾 資深法官則認為,劉某的言論,確實已達性騷擾的程度,原因是社會上一般人購物時的對話,幾乎不會提到性器官,但這名男子卻把性器官的名稱掛在嘴上,主觀上會讓人覺得不舒服,就有違法疑慮,如果他只請櫃台小姐依經驗判斷腰圍尺寸幫忙拿內褲,就不會有問題。 警方調查,劉姓男子身材瘦小,本月1日中午,獨自前往北市遠企購貨中心逛街,當他到B1樓層購買男用內褲時,向林姓專櫃小姐詢問自己可以穿幾號。 林姓專櫃小姐目測,拿出S號男用內褲給劉某看,不料劉某說:「這不是我穿的SIZE,看我的手臂、體格,我的小弟弟應該很大吧!」林女聞言感到非常不舒服,認為對方有意騷擾,馬上通知公司保安人員,保安人員據報立即通報轄區派出所趕往處理。 男客自覺陳述事實 警方於現場時,劉某辯稱他根本沒有說錯,令警方搖頭,全案即根據林姓女被害人說法依性騷擾通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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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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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開場合,女性穿得很短,卻要求男性的眼光不能鑽死胡同,這是女性對男性的「性虐待」。應修正性騷擾法增加對女生的性虐待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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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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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現賞腿的好地點...
忠孝復興SOGO,想不看都不行 哪有男生不豬哥,連和尚也不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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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榕樹下
文章: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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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這時候我怎麼想到
星爺演的電影中其中一個橋段.. 老鴇A:你敢抓,我就敢爽~~~ 我猜那個照相的應該就是稟持著這樣的態度 你敢穿,我就敢看~~~ ============= 話說~~為什麼那些儀隊啦啦隊 有的沒有的隊都要穿那麼短的裙子 勒..有用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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