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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松山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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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9/3日星期一…晚間你看到此文章後來電說這兩天有意要處理事情(最晚星期三交付汽車尾款)
今日9/4星期二…你說下午三、四點會回台北我們相約在八德監理處,依簡訊內容說的汽車、車鑰匙 身份證、健保卡、行照交付我們保管,到時星期三你仍未付清款項,依買賣契約第四條內容,我有權利收回汽車進行自售(待出售換現後會將本票及證件、資料歸還給你、並撤消委託書,期間立約證件不做其他用途) 但要是今日星期二(簡訊中你打明了"時間明天確定給你)…你失約或是籍故拖延至星期三以後,就如之前你e-mail表明的願將負法律責任及公開個人資訊 為此…於網路場合明確表達雙方意思…以示公開(如有問題,寫e-mail或是來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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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松山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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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不好意思,佔用其資源,原意圖是想詢問版友問題…待他失信後,便直接公開照片,讓其他人小心防範我的金額35000在巨款中雖是小錢…但那種契約失信的感覺就是讓人不好受,要是這把戲套用在多人身上…費用可觀了、我不想做姑息養奸的好人… 走法律途徑太長久了(勞民傷財),但我還是會備案的…
目前對方要處理,就看他後續的誠意了! 對方處理的好…這文章之後就讓它石沉大海 對方處理的不好…這文章以後會有他的蹤影 這便是小弟的網路處理方式,請多包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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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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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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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想起港片"買兇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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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松山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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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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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賴皮的人 只有一條 走法律途徑 報警 搞不好警察還吃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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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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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 Y 拍賣車,
有沒有先透過 Y 拍的管道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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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離島澎湖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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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拿不回來了...
就算上法院, 他還是可以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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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松山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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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有認識的同事念法律系的,所以會先詢問他
警察方面真的效益不大… 這兩天要走的兩個地方 台北地方法院:申請本票強制執行(因有強制作用,不需再寫存證書函) 士林地檢屬:控告此人有連續詐欺之嫌…因有內幕消息…也許受害者不止我一個 (我想法是這種人,籍由網路低價買車後,再流當給車商便現,然後拖延買主的債務,所以根本就要不到錢,且這種人都是租房或是用王八機…或是謊報公司職務,之後就避不見面,讓你無從查起) 你看這種人怪不怪避不見面還簡訊一直發給你籍故拖延,從星期一托到星期六一堆理由 (有人都被拖半年以上了) 我才不想浪費電話錢再跟他五四三的! yahoo的處理態度讓人不敢恭維(資料又沒有我多)…且我這是讓他分期, 所以請yahoo應該在一旁看戲就謝天謝地了 上法院可以懶(但如前面所說還有另外管道了)…所以讓他吃吃刑責囉… 後續我會將這做成一份文章,讓將來碰到類似狀況之人,可以了解處理流程… 並且見招拆招這種手法,讓大家先有應變的本能! 碰到我只能說他踢到鐵板了,先來張開胃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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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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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白道 的方法 大概就以上說明那些 走黑道的 不建議你 怕被對方 反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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