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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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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的罰單,交通警察真的會請騎士去交通隊?是不是要與騎士一起走過去?還是派輛MiniVAN送去?
徒法不能自行,只要多幾個騎士真的賴在當地,要交通警察送他去交通隊,沒兩天就會破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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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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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要真的在常肇事路執法!!
不要只會在小巷內抓違規,或是在上下班時間時不去管制交通, 反而拿照像機在拍照,看了都會讓人感到汗顏。 還有一般民眾違法有警察會取締, 但警察違規有誰可以來管制呢? 因為有時候也看過警察本身也在違規。 自己要作為榜樣,才會使人民尊重! 此文章於 2007-09-01 06:44 PM 被 血染的天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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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充滿汽車的機車道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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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是很好啦...
但大有為政府對腳踏車族做了多少(教育、使用行車空間規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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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琉璃仙境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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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通知父母處理,新聞上這麼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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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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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規則對腳踏車比較輕鬆.機車的規則對騎士而言不如牽者走或小停一下就好了. 對機車騎士很難受.有路被人擋在前面不能走.或被取締違規都要他們的命阿. 汽車.流氓駕駛一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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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賽100%-而電腦是完全不被判罰的鬼遊戲. 小車隊倒光光.新人車手榨乾後.FIA賽事不如全面退出體育頻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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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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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單車族有愈來愈多的趨勢,遵守交通規則為了良好的交通秩序及保護所有用路人的生命財產,不遵守的就該被取締以達嚇阻作用,故這個好的政策是應該支持一下
請各位9月15日有空的話響應參加大台北國際無車日 http://member.ettoday.com/events/2007carfree/taipei.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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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8,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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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快點抓! 南部騎腳踏車的阿公、阿媽才是宇宙無敵大牌的路霸!超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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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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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北市馬路上騎單車是件危險的事!
腳踏車闖紅燈、逆向行駛及行駛或穿越快車道等違規, 真為違規的人冒冷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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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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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些傳教士也不遑多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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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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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宮澤里惠的話........ 我可以多簽幾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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