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mypcdv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3
引用:
作者jean2005
由電腦來審判吧!

電腦內建所有法律條文,將案件所有犯罪事實,證據數入到電腦

由電腦來判決有罪無罪,以及有罪的刑期!

怕駭客入侵

美國 選舉 電子投票似乎已有駭客
     
      
舊 2007-08-12, 09:44 P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ypcdvd離線中  
j6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364
可能會演變成全民大亂鬥
 
舊 2007-08-12, 09:46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66離線中  
the_yongching
*停權中*
 
the_yongchi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垃圾場
文章: 127
引用:
作者惡蟲
如果台灣採陪審團制度.......


移民吧!台灣不能住人了.......


連執業律師都這麼說了

這幾年司法院引進一堆美國的司法制度是為什麼啊?
舊 2007-08-12, 09:56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he_yongching離線中  
light049
Major Member
 
light049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55
大概會變成天天都上演「失控的陪審團」吧...
__________________
我餵人人,人人餵我...
舊 2007-08-12, 10:12 P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ght049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我國承繼德國法,是屬於大陸法系的,不太可能學美國那種海洋法系的制度。
而且台灣政治派系鬥的厲害,最近一些受爭議的大案如果因為陪審團員的「偏好」做出判決就糟糕了,還是交給法官來審吧。
說起來某些詭異的判決不能怪法官腦殘,而是台灣的法律本身就有問題...
舊 2007-08-12, 10:47 P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rasil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台灣的民眾素質...

算了吧!冤獄只會更多...
舊 2007-08-12, 10:53 P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建離線中  
dts0069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086
引用:
作者yohahi
要不是美國修憲不像台灣容易!
(全世界憲法實行時間與修憲比例最高。)
早就沒有陪審團制度了!
陪審團不知道作出多少啼笑皆非的判決了!

不要小看台灣的公民素質!
台灣算是很高的了,除了媒體一直污名化台灣自家人。
不然哪個國家的公民素質高到可以配合台北市的垃圾袋措施呢?
連鄰近國家日本,其國民都無法配合。
想見台灣人民的素質有多高。

自家人天天見面總是有些偏見,
就像美國新聞一樣,紐約犯罪率年年下降,
但是新聞報導的流血事件跟犯罪行為卻年年增加,
再加上種族偏見,新聞中大多是,
嫌犯疑是黑人男性或是亞裔男子,大多要親眼所見
或是犯人落網才會說是白人,

為什麼外國人大多都喜歡台灣,而台灣人卻天天罵政府(我也天天罵)

人大多身在福中不知福!


同意,台灣公民素質其實算高了.
舊 2007-08-13, 01:30 A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ts0069離線中  
misson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367
引用:
作者drasil
說起來某些詭異的判決不能怪法官腦殘,而是台灣的法律本身就有問題...


只知道法條的法官 不是腦殘是什麼?
舊 2007-08-13, 01:44 A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issone離線中  
mypcdv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3
網路查了一下
"不成文法因法官斟酌社會發展實際情況,創造判例,以因應新的社會環境情勢"
"近年來不成文法的英美國法系國家,也有制定愈來愈多成文法典的趨勢。 "
舊 2007-08-13, 01:50 A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ypcdvd離線中  
翻桌啦
Regular Member
 
翻桌啦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2
引用:
作者missone
只知道法條的法官 不是腦殘是什麼?


不用法條判決那要用什麼?總不能用喜好吧

法律有問題,法官也沒辦法還是要這樣判。除了修法以外別無他法。

遊戲再怎麼樣也要照規則走,我不同意黑桃比其他花色大,黑桃最大有什麼依據?(沒辦法規定就是這樣)這不是說罵腦殘就能改變的。
舊 2007-08-13, 02:01 A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翻桌啦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25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