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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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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 台灣
文章: 971
記得之前有案例,區公所不得已此為證明罰款,可以搜尋一下google。
     
      
舊 2007-07-22, 05:20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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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1976離線中  
hj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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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應該是罰 4500 元。

前幾天家父亂倒垃圾被清潔隊抓包,
清潔隊員在垃圾堆中就找到小弟的電話費帳單並來電要我過去那邊指認,
後來是我父親到那裡上課 2 小時並順便求情,
結果只罰 1200 了事。
 
舊 2007-07-22, 09:46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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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frank離線中  
九等生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84
有案例,訴願撤銷的案例
如果不怕文來文往,用古狗大神找一下
__________________
沒有簽名檔啦
為什麼要簽名????
舊 2007-07-22, 10:59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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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等生離線中  
w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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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221
應該是詐騙,沒有這回事!

要是真有這回事,
任何人去公寓大樓把人家信箱的信件通通拿去公園亂丟,
就天下大亂了!
__________________

既然把他當作「齊天大聖」,那不多幾個「後宮」怎行? 女人到底了不了解呀!
舊 2007-07-23, 01:21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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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罵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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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W
文章: 3
一般廢棄物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處1200至6000元之罰鍰。樓主收到的應該是請於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的公文,還不是罰單,可把公文掃瞄上傳以利提供協助。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7-07-23, 02:42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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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罵皓離線中  
junfox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0
我也覺得應該是詐騙!

請多多利用「反詐騙諮詢專線165」!
舊 2007-07-23, 09:49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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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fox離線中  
mo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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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19
我有碰過這種情形

不過首先還是建議你,先打電話去鎮公所確認一下真偽。

我碰過的是,附近社區的一戶爛人,因為是在醫院工作上夜班
所以每次上班都亂丟垃圾,因為裡面有我的電話收據,所以
變成她們丟垃圾,我背黑鍋。

後來向清潔隊說明情形,再加上這戶爛人還是一直亂丟垃圾
後來鄉公所就去查出,然後幾天後清潔隊來收垃圾的時候。

告知我們查出來亂丟垃圾的,原來是住在我家附近社區的
一戶爛人亂丟的,因為對方死性不改依舊亂丟垃圾,所以已經
開罰。

建議你先打電話去問,確認之後馬上提出申訴,不然像碰上
我這種情形,不反應的話會變成到時候罰的是自己喔。
舊 2007-07-23, 11:52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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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ses離線中  
66fool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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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04
第二十七條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
一、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
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二、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
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三、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四、自廢棄物清除、處理及貯存工具、設備或處所中搜揀經廢棄之物
。但搜揀依第五條第六項所定回收項目之一般廢棄物,不在此限

五、拋置熱灰燼、危險化學物品或爆炸性物品於廢棄物貯存設備。
六、棄置動物屍體於廢棄物貯存設備以外處所。
七、隨地便溺。
八、於水溝棄置雜物。
九、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十、張貼或噴漆****污染定著物。
十一、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第 五十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一、不依第十一條第一款至第七款規定清除一般廢棄物。 二、違反第十二條之規定。 三、為第二十七條各款行為之一
舊 2007-07-23, 01:27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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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fool離線中  
cool810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卡拉巴星球
文章: 1,499
看到從公家機關正式發文很難想到詐騙吧

一般詐騙都是利用電話........
舊 2007-07-23, 01:33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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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810離線中  
66fool
Advance Member
 
66foo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04
我被罰過1200
照了一堆照片給我
裡面有我的健保資料.畢業證書等
所以知道我住那.電話幾號
一開始還被說要罰6000.這只是廢清法而已
我丟的地方下面20公尺處是一條大水溝.這算水源地
還要加算水污法.我是不知道能不能這樣算兩次?
最後是罰1200
..
那個地方是一個電線桿.大家上班騎車開車經過就把東西丟在那
我也跟著丟就是了.那時真的以為那是山區偏遠有定點丟垃圾的地方
那知道政府早說過垃圾不落地這政策
..那個清潔隊超兇的.
不過那傢伙兩個月後就在報紙看到他被抓去關了
罪名是開清潔隊的垃圾車做自家的清除生意
舊 2007-07-23, 01:37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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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fool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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