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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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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用熱水燙雞雞是個不錯的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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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Empire
文章: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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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想送冷水,但是看看最近的某件熱門新聞,很難相信能有起色, 犯人雖然是可以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但是在沒付出其不當行為代價前,他就是犯人, 但是現在這樣軟軟的法律真的沒什麼用,鞭刑其實是一種方法,但是並不是現在法令的主要問題,而是現在容易出來後在犯,所以很多的犯罪人其實一直都是重復來回而以,因為很快又能出來,在著鞭刑只用在這對其他的問題一樣沒解決,除非全都適用,(還有許多被殺害的親屬一樣是難過的) 所以除了受刑時的罰則,在犯時的罰則必需比現在加強才是能全面改善的一環, 看看有多少新聞"主角"常被爆是貫犯了, 不過還是支持一下,因為這也算是一種沒辦法的消極做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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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極地....
文章: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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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聯署有用嗎???
聯署再多還不是得立法通過才有用.... 偏偏很多民意代表都是亂源之一.... 關說濫用權利等... 太多法律講究人權及過輕處罰.... 酒駕的還會再次酒駕....再罰個幾萬塊就沒事了.... 性侵出來的會再性侵的也很多.... 講人權害到的都是好人.... 等人權團體的的親人.女兒遭性侵或遭酒駕的撞死.... 看你還講不講的出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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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懶的北極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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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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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嗎?
關沒多久,就會被放出來,再繼續為惡,跺掉比較實在, 說歸說,還是去簽到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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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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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死刑 先給牠看***
斬雞頭讓牠噴血致死 ... 不過怎麼老是"同居人"搞出這種事 母親本身也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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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影音伺服器 CPU:英特爾 奔騰1.6GHZ 主機板:ASUS P4B266-7年的主版掛了 新機-CPU:AM2-4800+ 主板:GA-MA78GM-S2H 電源:台達400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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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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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笨女人,只要扯上愛情,往往會做出讓人想像不到的事情
當一個笨男人,愛上一個聰明的女人,常常被玩弄於手掌中,最後才知道自己被玩,也會做出一些讓人想像不到的事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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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您的住址: 稻田邊..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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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支持你∼ 並另加遊街給眾人丟石頭吐口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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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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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喜歡彈雞雞;彈到死 !
ps. 用橡皮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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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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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太民主好像也不太好,什麼事情都要講
到人權,雖然人權很重要,但是應該適用在 好人身上,對於那些惡人我提倡"砸龜或者剁龜"^^*後在送入 監獄給那些老大凌虐,拿牙刷塗上鹽巴加上超氟牙膏刷"爛龜"讓他痛不欲聲, 包准他三世不敢再犯 ![]() 此文章於 2007-07-21 06:15 PM 被 sugihar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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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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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種聯署沒有用,
惡狼一律至少要罰100萬起跳, 有家產就從家產充公,沒家產就強制牢動工作, 監獄本來就應該要有工廠,犯人至少要付出2倍以上回饋社會, 沒有判決疑慮或爭議的,已經確定的「重犯罪」一律閹掉!並加重2倍其刑! 光是鞭刑對社會根本是沒什麼幫助的! 我不懂一堆犯案超過3次以上的為什麼還能被緩刑? 在我看來給他緩刑的司法單位或人員,簡直是共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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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把他當作「齊天大聖」,那不多幾個「後宮」怎行? 女人到底了不了解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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