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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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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這是您真正想闡述的想法... 台灣消費環境永遠都不會良性發展了! 而且照這種退貨法,即便喜歡也在那邊反反覆覆的退...退換貨的商家心力,物流的來回浪費,金流的資浪浪費... 是的!我也覺得當初制定這個七日內無條件退貨的法律根本跟白吃沒兩樣! 但,一個不完善的法律該是共同督促改善,而不是宣揚來玩這個...一個良好店家商品出問題了,絕對是會好好負責到底,甚至到府服務! 但若商品沒問題,只因為自己喜好或價錢還不夠低,就用一直退貨的方式來玩...這跟社會大眾常說&厭惡的澳客有啥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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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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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建大大想太多了............ 產品好就不用怕退貨(只怕同業買來研究再退貨,這才是"澳腳" )產品誇大不實就等者退到倒閉為止 怕退貨可以選擇不要賣或是找個小網店裝傻就可以了 (這個條例又沒有硬性規定)會不會退貨就像您說的"是需求的問題",我相信消費者沒那麼無聊了天天跟你玩退貨的遊戲 至於是不是"奧客"就有點太言重了 我雖然不認同這個條例但也相信可掃除一些垃圾產品以免貽害人間 相信未來只有有實力有品質的廠商才能在網店生存 我的想法是什麼ㄧ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不希望新來的網友被騙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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