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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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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我有小孩被這樣的話,這一定要這樣做~真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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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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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變相勒索吧
不知道這位老師之後的教學會變怎樣? 希望以後還有人要當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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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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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那某好賺.....難怪都可以當無業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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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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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錯新聞的話,55萬是和解金不是判賠,被判刑是因為家長告了而且是公訴不能撤回
不論金額大小,情緒不會管理就別肖想當什麼老師,今天被他扁的一定不是他教師人生 中最惡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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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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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罵記者,又是同樣的一堆人不用腦去相信記者說的全部事
判刑、賠多少錢跟是不是老師沒關 跟犯了傷害罪有關係 還是只要是老師,以學生為對象犯了傷害罪、殺人罪就可以沒事? 犯罪就是犯罪,不會因為加害人和被加害人的身份就可以無罪! 上面有的言論更可笑 看看外面有多少流浪教師吧! 有多少有熱誠、有愛心的流浪教師等著想當教師 又有多少不適任教師在現行的制度下無法被淘汰 此文章於 2007-05-31 06:12 PM 被 noma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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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股市
文章: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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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討論區真神奇,當一個主題全部往同個方向討論的時候,總會出現一兩位與大家不同方向的正義人士。 不過我想nomad兄,這樣罵其他網友們「不用腦」似乎言重些了,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會很用心的去分析每條新聞啊,有時看看聊聊罷了,相信你可以不用這麼激動的。 此文章於 2007-05-31 06:24 PM 被 Antres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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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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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標題, 先想到他是不是用球棒"敲", 不然怎麼會賠這麼多還要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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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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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車禍被撞成重傷,有賠那麼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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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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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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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起來我爸真是太老實了
我小六時被導師拿板凳的木板敲到頭上腫起來 不是敲一下二下哦 是邊罵邊敲至少敲了接近二十下 如果比照辦理應該也能弄一筆錢來花花 何況那個導師根本是人渣 後來性騷擾女生還上了報 真是太便宜他了 每次想起這個人渣我都還滿懷恨意 最好不要讓我在路上遇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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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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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凡事總會有不同的見解,您總不會希望這裡變一言堂吧 "不用腦"算言重的話,那一堆人整天掛在嘴邊的"腦殘","丁丁","大濕"等,想必都該上報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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